关于停发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的公告

信息来源:赣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12-30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退役军人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2024年赣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全区开展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定工作。经多种方式联系,截至目前,仍有1人(详细名单见附件)未进行年度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自下一月起暂停发放抚恤补助金 。

2、停发抚恤补助后,优抚对象可重新申请恢复发放,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自重新确认后的下一个月起恢复发放抚恤补助金。

为保证您的抚恤待遇正常享受,请上述对象或其家属见公告后,及时联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确认。

联系电话:0518-80629153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人员名单


赣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2024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人员名单:

王其方,男,1969年12月28日出生,优抚类别伤残因病五级,户籍地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