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649/2019-00011 | 信息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07-31 |
文号: | 赣交〔2019〕88号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了《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 ||
时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推进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执法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了《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31日
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推进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推进“三项制度”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法治为民,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 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 “强富美高”新赣榆交通运输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要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和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 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不断改善执法形象,有效减少行政争议,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优化全区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程。
三、工作任务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以规范公示内容为重点,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统一公示平台
落实全区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平台作为统一公示平台,主动配合区政府将现有执法系统中执法信息对接导入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人员、检查结果、行政处罚案件等事项纳入平台中统一向社会公开,各单位法制部门对行政执法部门录入和公示情况进行监督。
2.加强事前公开
(1)行政执法事项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等,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2)抽查对象公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
(3)行政执法人员公开。在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实行动态调整。
3.规范事中公示
(1)统一使用省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文书样本。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按要求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
4.推动事后公开
(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结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向“信用连云港”和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平台推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内容由专人负责收集、梳理、发布和更新,专人负责审查和监督。
5.拓展公示效果
(1)结合 “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微博、微信、APP等载体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
(2)加强平台对接联动,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的信息充分运用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发挥公示信息在企业信用监管方面的作用,特别要注重把重点领域企业违法相关信息列为失信记录推送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该系统按相关原则予以公开。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倒逼市场主体依法办事、诚信经营,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按照《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和《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赣交〔2018〕54号)要求,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各单位要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具体要求,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1)规范使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2)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
3.推行音像记录。对随机抽查、现场检查、调查与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对在调查与取证环节依法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扣押财物的,在做好文字记录的同时重点做好全过程音像记录。
(1)各单位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
(2)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加强执法记录信息精细化管理,形成贯穿执法过程、记录客观准确、查询方便快捷的行政执法记录链条。
(3)保障全过程记录实施。按照音像记录设备配备要求,达到现场执法人员人手一台执法记录仪,按要求确定系统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和标准,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4)重视运用执法记录。注重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信息的 “五大作用”:一是在促进规范文明执法中的“倒逼作用”;二是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中的“惩戒作用”;三是在行政调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作用”;四是在执法人员管理考核中的“佐证作用”;五是在规范执法案卷管理中的“示范作用”。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各单位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加强审核队伍建设
(1)各单位应当单独设立法制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审核工作,并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2.合理界定审核范围。根据《连云港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审核范围进一步细化,提高法制审核的可操作性。在新制度出台前,各执法单位继续严格执行原审核制度和程序。
3.明确审核内容。注重审核质量和效率,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突出审核重点,注重从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合法正当、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等核心内容进行深入审核。
4.规范审核程序。明确由承办部门提交送审材料,法制机构5日内审核完毕, 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探索建立执法决定多层级审核制度,形成层层递进的法制审核模式,提高审核质效,有效防范执法风险。落实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8月上旬)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局政策法规处备案。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9年8月中旬)
8月16日前,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完成制定和修订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各单位要将有关制度编辑形成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报局政策法规处备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包括:
三项制度,各单位建立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四类文本,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五个清单,《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8月-11月)
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四) 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底)
12月20日前,各单位要完成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的自查和总结,向局政策法规处报送书面报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
(二)强化统筹衔接。各单位要将推进三项制度与“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重点任务相结合,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工作调度。各单位是执行三项制度的主体,要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抓好各项制度贯彻落实,确保行政执法活动依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