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5/2025-00262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7-30
文号: 赣工信发〔2025〕18 重点领域:
信息名称: 关于区第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7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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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7号建议的答复

熊正方、张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城市专项规划”。区发改部门已启动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相关前期工作,依据国家及省市关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最新政策导向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趋势、空间布局特点及未来发展需求,提前完成了基础数据收集(目前已经完成了交通概况、电网概况、电动汽车发展现状、充电设施建设现状等方面基础数据收集)、需求预测(已经完成分类型车辆发展需求预测、充电设施用电负荷预测)和初步方案比选等前期准备工作。下一步待上级专项规划正式出台后,将第一时间进行衔接。

您建议“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结合旧城改造、城市更新,加大对公共区域充电桩或充电设备设施的投入力度”。截至今年7月,全区已建成独立报装的公共充电站51个;今年以来在233国道墩尚镇墩二村墩尚南桥北、金山镇西张下村海厉线、青口镇新城村欧翔路富山小区西南侧停车场、赣马镇马厂村文祥路与242省道交叉路口停车场等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公共停车场等区域新建公共充电桩101个(其中高速直流快充桩89个,交流桩12个)。我区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发改委印发《赣榆区加快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意见》(赣发改工〔2022〕26号)文件规定:“实现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开门接桩”。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与居住区供电方案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具备投运条件;所有车位均按每个充电设施7千瓦100%预留电力设施安装条件,建设低压电缆分支箱、管线、桥架、计量表箱,表后桥架及线缆敷设至每一停车位,所有车位具备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居民住宅小区按不低于10%的车位数同步建设充电设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地制宜地在改造后的公共区域(如公园绿地周边、更新后的街区、公共停车场等)规划并增设充电桩,努力扩大公共充电网络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能力。

关于“通过集体规划、资助补贴、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企业优先发展绿色环保充电设施,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统一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的建议。目前,我区已成功引入国家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充电运营企业,前期按照文件申报了推广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有关补贴,并支持其优先应用绿色智能技术,引导企业采用高效、环保的充电设备。鼓励探索专业化运营服务模式,推广“统建统营”模式,明确支持并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委托,为住宅小区提供“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安装、统一运营维护”的一站式服务,旨在解决分散安装成本高、维护管理难、安全责任不清等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设施建设的深切关怀与大力支持!

(联系人:周松联系电话:86212284)

连云港市赣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