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5/2025-00282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7-30
文号: 赣工信发〔2025〕19 重点领域:
信息名称: 关于区第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1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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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1号建议的答复

卢世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税收减免力度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力度,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区税务局坚持贯彻落实有关惠企政策,持续助力我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简化税收征管流程

区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智慧税务”建设部署,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和流程简化。

(一)强化智慧税务运营中心建设,丰富信息化产品应用供给,探索机器审核、自动处理、智能咨询等,进一步强化基础数据清理、减税降费及退税等事项的集约化处理,推动税费管理服务减负增效,加快税收管理的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转型。目前新电子税务局已实现申报、缴纳和处罚等线上受理途径,税收业务智能网上办理、一站式办理,大大减少了企业办税时间和成本。同时,数电发票已经全面上线,发票在线申领、开具等已经实现,纸质发票基本退出历史舞台。

(二)强化税费服务运营中心建设,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管理等六项机制运行效能,拓展自动算税能力和数字账户算税应用,推动更多税费种智能预填、一键申报,更多事项线上可办、全省通办。加快办税服务厅功能转型,从前台服务为主,向处理复杂事项、解决税费争议、响应个性化诉求等转变。全面推行征纳互动服务模式,建立科学化运营机制,探索实现线上线下跨区域协同服务。区税务局将持续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深化税收征管数字化改革,确保各项便利化措施落地见效。

三、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一)强化贷款投放。区金融监管支局聚焦小微企业真实有效的经营性资金需求,提供充分的信贷供给。持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组建金融助企服务团深入产业园区、企业集群,送政策、送产品、送服务上门,及时精准对接融资需求。截至5月底,已通过该项机制向小微主体发放贷款55.41亿元,平均利率4%。优化实施无还本续贷政策,续贷对象由原来的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并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截至3月末,中小微企业续贷余额40.28亿元,较年初增长18%,惠及企业2387户。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压力,为中小微企业节省资金成本。

(二)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区金融监管支局督促银行机构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效传导降本优惠,严格落实服务收费规定,规范小微企业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开展科技型企业首贷扩面专项行动。实现赣榆区92家科技型“无贷”活跃企业走访全覆盖。督促银行机构将科技型企业“首贷户”纳入内部绩效考核目标,实现“能贷尽贷”。

(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发挥好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作用,自2022年以来,累计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请使用区级应急转贷资金41笔,总金额达2.68亿元。仅今年以来,已累计使用9笔,金额3492万元。该资金的有效运用,直接帮助企业大幅节约了高额的民间“过桥”融资成本,维护了企业信用,保障了正常经营周转。

(四)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深化“园区保”模式,通过设立政府引导的风险资金池,撬动银行、担保机构等多方参与,构建了“政银担”风险共担机制,显著放大了财政资金的效能,实现了“小资金撬动大金融”的目标,极大提高了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使用效率。截至目前,通过江苏信保集团担保,园区保业务自签约以来,已开展惠企融资服务94笔,累计金额4.86亿元。

四、进一步减轻社保负担

(一)区人社局落实社保政策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截至4月底,共减免社保费1780万元,惠及企业4503家。落实工程项目工伤保险降费政策,阶段性降低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率至1.5‰,截至4月底,累计为50个工程项目减负130.64万元。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缓缴社保费。

(二)提升社保缴费信息化水平。优化社保费征收流程,自2023年12月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模式后,企业缴纳社保费无需再进行核定,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申报缴费。目前企业申报缴纳社保费有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缴费客户端两种网上缴费渠道。

(三)统一社保缴费基数。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号)文件规定,统一全省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公布实施。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探索多渠道融资平台。配合区财政局、区金融监管支局合理运用“园区保”风险资金池,切实发挥融资性担保赋能实体作用。充分推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引导更多企业注册使用平台,打通线上线下融资服务,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力争全年平台累计注册企业数突破25000家。

(二)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完善政银企融资对接服务,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大力实施“苏质贷”产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排查梳理全区企业融资需求,以规上企业为主,重点关注“专精特新”型企业,同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区内重大产业项目信贷支持。

(三)强化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发改委信用办,融入信用审批模式,为信用度高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企业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之下,免于提交一些过程性文件,实行企业“一纸承诺”代替“一摞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

(四)为企服务激发活力。围绕落实“让企业敢干”要求,从中小企业最关心、最亟需的方面发力。继续加大融资支持。加强银、政、企对接,简化审贷流程,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创新融资渠道,宣传推广新三板,开展辅导服务,引导更多的中小微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把应急转贷资金用足、用好,帮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难题。

(联系人:贾兴阳     联系电话:18262830688)

连云港市赣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