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65/2026-00293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6-10-15 |
| 文号: | 无 | 重点领域: | |
| 信息名称: | 赣榆区2026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为进一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结合我区就业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若干,各镇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配名额到村(社区)和用人单位,主要在镇域范围内从事社区便民服务、城乡社会管理岗位、城乡公共服务岗位,主要为保洁保绿保安、公共环境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公益性工作内容。(岗位详情见附件2)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赣榆区户籍,经赣榆区人社部门登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8日期间的工作日,各镇人社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各镇人社服务中心。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赣榆区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见附件1)一份(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无法联系,视为放弃应聘);
(2)身份证原件(查看后归还)及复印件一份。
(二)招聘办法
1.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2.各镇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谈及适岗评价。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个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执行最低工资标准(2180元/月),本公告由赣榆区劳动就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8—87108118
报名处联系表
序号 |
报名处名称 |
报名地址 |
岗位号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1 |
赣榆区塔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塔山镇迎宾路2号 |
01 |
徐进飞 |
18360518071 |
2 |
赣榆区金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221室 |
02 |
韦淑婷 |
15861285711 |
03 |
|||||
3 |
赣榆区石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石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劳保窗口 |
04 |
姜龙厚 |
15895793316 |
4 |
赣榆区赣马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赣马镇便民中心劳保窗口 |
05 |
周清华 |
15961312237 |
06 |
|||||
5 |
赣榆区海头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头镇海港路 |
07 |
夏正状 |
13951493456 |
(一审:沈晓勇;二审:王静;三审:王川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