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3-00125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4-03 |
文号: | 赣市监〔2023〕37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执行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告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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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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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关于执行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告的通知
关于执行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告的通知
各分局,各药品零售企业:
国家体育总局、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告》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现将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告的通知》(苏药监办药生〔2023〕4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执行中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药品零售企业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反兴奋剂条例》《关于兴奋剂目录调整后有关药品管理的通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第54号)《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告》的规定,梳理新增和调整的兴奋剂品种,做好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的经营、进出口的管理,按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二、各分局应按职责督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含兴奋剂药品的经营行为,强化含兴奋剂药品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含兴奋剂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告的通知》(苏药监办药生〔2023〕41号)
2.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附件1:苏药监办药生〔2023〕41号关于贯彻执行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告的通知(正式带章).pdf
附件2: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