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65/2026-00250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6-08-31 |
| 文号: | 赣市监〔2026〕37 | 重点领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加强多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各分局,食品流通与餐饮科、食品生产科、法规科、执法大队:
为深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精准防范企业系统性、重复性食品安全风险,彻底整治部分企业多次抽检不合格、整改流于形式、风险隐患长期存在等突出问题,现就加强多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风险导向、结果导向,对1年内 2批次及以上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监管台账,严格落实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要求,坚决杜绝“只罚不改、屡改屡犯”问题,切实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全面排查建立重点企业清单
(一)分级分类管控。对1年内2批次抽检不合格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对1年内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同一项目反复不合格、整改后再次不合格的企业,列为高风险企业,实行挂牌监管。重点聚焦微生物超标、重金属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理化指标不达标、标签虚假标注等高风险问题。
(二)完善一企一档。为每户重点监管企业建立专属监管档案,完整归集企业许可信息、抽检不合格报告、现场检查记录、约谈记录、行政处罚文书、整改报告、复查抽检报告等资料,实现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三、从严闭环处置,压实问题整改责任
针对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企业,严禁简单化、合并式处置,必须逐批次核查、逐问题整改、逐隐患清零,彻底根除系统性风险。
(一)即刻落实风险管控。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第一时间督促企业立即暂停相关产品生产,全面封存库存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严格落实产品召回、下架、无害化处置等措施。明确复检、异议期间不免除企业风险管控责任,对拒不配合、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依法从严立案查处。对多批次抽检不合格、同类问题屡查屡犯、整改敷衍应付的企业,在法定裁量幅度内从重处罚。对符合食品安全法“情节严重”情形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不合格产品及相关生产原料、工具设备,从严处以罚款;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追责;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深挖根源彻底整改。邀请市食品安全专家对多次抽检不合格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技术帮扶。严禁企业仅处置不合格批次产品,治标不治本。督促企业围绕原辅材料采购验收、生产加工工艺、设备设施消杀、生产环境卫生、人员操作规范、食品添加剂管控、出厂检验把关、仓储管理等全链条开展系统性排查,精准区分直接问题、管理漏洞、制度缺陷。要求企业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员,形成完整的整改佐证材料。所有重点监管企业必须通过属地监管部门复查验收,方可恢复相关产品生产。
四、强化刚性监管,提升风险防控效能
对多批次不合格企业实施差异化、强化式监管,提升监管震慑力,杜绝问题反弹复发。
(一)上调风险监管等级。将重点清单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全部上调为高风险,大幅增加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频次,常态化开展针对性跟踪抽检,跟踪抽检再次不合格的,直接启动最高等级处置程序。
(二)开展专项警示约谈。对多批次不合格企业一律开展行政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员到场。通报企业违法违规事实、食品安全风险及法律后果,现场明确整改要求、压实主体责任,约谈记录全部纳入企业监管档案。
(三)严格整顿管理。对1年内3批次及以上抽检不合格、存在重大系统性风险、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全面整顿。整顿期间全程跟踪督导,严格核查整改成效、核验生产条件,经整改仍无法达到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依法依规处置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
(四)深化信用联合监管。将企业多批次不合格、违法违规、整改失信等信息依法公示,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对主观故意违法、屡教不改、恶意规避监管的企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震慑。
五、整治时间安排
1.2026年9月1日至9月4日开展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技术帮扶;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2.9月21日至24日对企业进行复查。
3.10月份对企业进行跟踪抽检。
(一审:王波;二审:陈曦;三审:王鹏起)
附件:2026年2批次以上食品抽检不合格生产企业名单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