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12345在线> 一号答
问:办理大病救助要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2019-08-20 09:11 信息来源:赣榆区政府 阅读次数: 字号:【

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具有本地户籍的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中的25种重大疾病患者、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这七类人员。

医疗救助对象区内住院就医直接结算,结算时需提供社会保险卡、身份证、医疗救助对象证件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三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有的证件需要加盖年审章,复印件需复印带姓名的那一面;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只享受一种救助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救助),出院记录(小结)、转外费用发票复印件,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一窗式”“一单式”结算。需转外就医的,按医保管理机构规定办理转医手续。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病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