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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赣榆区缴纳的生育保险在外地生育后所需的报销手续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4-15 15:19 信息来源:赣榆区政府 阅读次数: 字号:【

答:先到医保处进行备案登记。在休完产假后,带以下材料到医保处报销:1、单位证明(加盖公章)(附:财务电话);2、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记录(盖章)、用药明细(盖章);3、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4、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新生儿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6、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一胎为初婚头胎证明原件;二胎为二孩生育登记证明原件。(证明上需包含男女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7、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限申报男职工生育待遇);8、男职工配偶户籍地出具未参加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居民、新农合医疗保险)证明(限申报男职工生育待遇)。地址:青口镇东关路8号(中医院西门对面),咨询电话:8626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