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3807414/2022-00038 | 分类: | 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18 |
信息名称: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赣榆区企业登记“全市通办”工作细则》的通知 | ||
文号: | 赣协调办〔2022〕5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各镇(园区),区各有关单位:
《连云港市企业登记“全市通办”实施方案》已经市协调办印发,结合赣榆区工作实际,制定《连云港市赣榆区企业登记“全市通办”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连云港市赣榆区企业登记“全市通办”工作细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解决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只跑一次腿、只进一扇门”,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连云港市企业登记“全市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赣榆区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赣榆区全域。
第三条业务内容
赣榆区行政审批局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登记全市通办服务专窗”,通办全市范围内下列企业登记(备案)事项:内资有限公司(含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迁移等登记事项。
第四条实施方式
在不改变原登记机关管辖权的前提下,与全市其他企业登记机关签订业务合作和电子印章授权协议,通过“权限延伸、异地办理、一次办结”方式,打破地域、层级受理限制,按照统一的企业登记规范和审查标准,群众和企业均可在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全市通办服务专窗”办理市内异地企业登记事项。
第五条业务流程
(一)设立登记
申请人可向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全市通办服务专窗”提出市内异地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该窗口为首问帮办窗口,提供全程帮代办服务。
首问帮办窗口根据拟设立企业类型和注册地址确定属地登记机关,指导申请人在江苏省企业全链通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发起设立登记;首问帮办窗口负责登记辅导,并指导申请人进行实名认证,对申请材料进行电子签名;属地登记机关通过企业登记业务系统完成设立登记,申请人采用线下签名的方式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由办理机关进行审核;首问帮办窗口当场打印营业执照和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首问帮办窗口同时做好开办登记延伸服务,在营业执照、企业印章、税务登记办理完成后,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免费刻章、免费邮寄服务。
(二)变更、备案和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向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全市通办服务专窗”提出市内异地企业变更、备案和注销登记申请。企业登记全市通办服务专窗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业务申请予以当场确认并登记,打印营业执照和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三)迁移登记
将企业市内申请迁移调档和住所变更登记两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办理,即企业市内跨登记机关辖区变更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时,当迁出地或者迁入地为赣榆区时,仅需向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完成住所变更登记,无需等待档案迁移。我局将自行完成迁入地登记机关与迁出地登记机关沟通,及时完善企业相关档案。
(四)档案管理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建立完善“全市通办”企业登记台账,非本登记机关登记企业的业务档案整理完成,并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管辖登记机关。
(五)档案查询
连云港市企业登记档案网上查询平台已在全市上线,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办企业服务专区咨询窗口,配备帮代办专员负责指导,通过使用卡片式电子营业执照插卡登录,或通过江苏市场监管APP、微信(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手机版电子营业执照后扫码登录,查询企业登记档案。
第六条改革措施
(一)专窗办理
赣榆区行政审批局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登记全市通办服务专窗”,按照“首问负责制”要求,全程做好企业登记业务解答与办理,并协调帮代办专员提供全程帮办、代办等服务。
(二)政银合作
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办企业服务专区以现有银行进驻窗口为基础,逐步扩大合作银行范围,通过“政银合作”积极将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银行服务网点。
(三)一次办结
“企业登记全市通办服务专窗”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全国统一的企业登记规范和审查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通过证照登记自助服务系统调取各登记机关电子印章,实现营业执照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全市通取”。
第七条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局要充分认识企业登记“全市通办”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局统一要求,细化工作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工作保障
做好窗口设置、人员培训、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办理顺畅、软硬件支撑到位。加强对帮办代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全市通办”业务联络工作机制,确定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业务联系、协调跟进落实。
(三)提升服务水平
“企业登记全市通办服务专窗”应当按照统一的工作流程和标准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各项登记工作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八条实施日期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