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3807414/2022-00032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26 |
信息名称: | 其他行政服务:关于印发《赣榆区推进开零售药店“一件事”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赣行审发〔2022〕20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印发《赣榆区推进开零售药店“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相关部门:
现将《赣榆区推进开零售药店“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并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8月26日
赣榆区推进开零售药店“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开药店“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药监经营〔2021〕85号)和《关于印发〈赣榆区2022年深化“一件事”暨“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协调办〔2022〕1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实现开零售药店“一件事”联办、高效办为目标,推进开零售药店“一件事”改革,将开零售药店涉及或可能涉及的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店招标牌备案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联动办理、关联审批,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新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榆快办”政务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实施方式
(一)服务内容。赣榆区行政辖区内对市场主体利用已有建筑物设施申请新开办零售药店的,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依申请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同步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集成办理、多证联发。
(二)办理方式。线上办理,依托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赣榆区政务服务旗舰店实现网上办理,通过在“一件事”办理专区设置开办零售药店“一件事”企业申报模块,采用“智能导引、一表申报、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实现“网上办”。线下办理,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限时办结”,同时积极推行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便民服务手段。
(三)工作进度。2022年8月,做好部门协调对接,制定印发改革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9月,完成线下窗口设置,开展线上线下改革试运行;2022年10月,实现线上线下常态化运行。先依托“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待开办零售药店“一件事”省级综合服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使用省平台实现网上办理。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赣榆区开零售药店“一件事”联席会议制度》(附件1)、《开零售药店“一件事”办事指南》(附件2)和《开零售药店“一件事”业务办理流程图》(附件3)。强化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城管、消防救援等部门业务协同,对开零售药店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准入条件不变,实行集成签收、统一送达,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审批备案“部门联动、一次办结”,减少申请人需参与的环节。制定《赣榆区开零售药店“一件事”联合现场踏勘办法》(附件6),加强现场踏勘组织管理,规范现场踏勘工作。
(二)精简申请材料。将申请人申请开零售药店涉及的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店招标牌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6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材料清单(附件4)、一张《新开办零售药店“一件事”综合申请表》(附件5),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三)对接审批系统。先依托“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待开办零售药店“一件事”省级综合服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受理系统对接开办零售药店“一件事”省级综合服务系统,实现企业在线申报。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零售药店“一件事”改革,将之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并根据业务条线明确专人加强协调。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开零售药店“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和联席会议制度。
(二)细化工作分工。根据《赣榆区开零售药店“一件事”联席会议制度》(附件1)相关部门对所涉及的事项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制定计划、有序推进,确保新开办零售药店“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2022年10月底前,全区实现综合窗口开零售药店“一件事”线下线上办理。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开零售药店“一件事”知晓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服务功能、流程和模式等的优化升级,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
1.赣榆区开零售药店“一件事”联席会议制度
2.赣榆区开零售药店“一件事”办事指南
3.赣榆区开零售药店“一件事”业务办理流程图
4.赣榆区开零售药店“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5.赣榆区开零售药店“一件事”综合申请表
6.赣榆区开零售药店“一件事”联合现场踏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