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7019/2024-00002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8-01
信息名称: 柘汪镇生态环境重点领域“见底检查”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柘政发〔2024〕19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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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汪镇生态环境重点领域“见底检查”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柘政发〔2024〕19号

柘汪镇生态环境重点领域“见底检查”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本镇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系统地梳理、深入排查并有效整治当前存在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推动宜居宜业乡镇、“美加净”村庄、绿色生态园区建设步伐迈上新台阶。根据《赣榆区生态环境重点领域“见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纵深推进上级交办问题整改,镇村联动、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开展全镇突出生态环境重点领域“见底检查”专项行动,确保各类问题高标准、高质量整治到位,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全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安排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重点,举一反三,下大力气抓好全镇突出问题排查整改。重点涉及以下六个方面:

(一)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和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全面开展“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要查漏补缺、巩固提升,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对于尚未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体现工作成效,快速推进。同步对2023年以来各级信访平台重复举报问题全面梳理并整改到位。(二)着力抓好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2024年,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全区10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应达到90%以上,无劣V类断面。我镇虽无国省考断面考核任务,但辖区内柘汪河、无名河、石羊河、绣针河、柘响大沟、龙北干渠等河渠仍存在水质进一步恶化风险,需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综合治理,提升河道水质,确保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1.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开展新一轮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村以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排查重点,建立黑臭水体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镇农业条线、水利站等相关部门重点围绕畜禽粪污、厕所粪污、养殖尾水、农业废弃物、生活污水、水系连通等加强业务指导。

2.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各村要围绕粪污处理设施是否完善及正常运行、畜禽粪污是否乱堆乱放以及是否非法设置畜禽养殖外排口、是否存在污染隐患以及2023年以来上级交办的问题等作为排查整治重点。对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逐一制定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7月底全面完成整治。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治理。按照年底完成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60%,正常运行率85%的目标。各村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对原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进行检修,确保7月底所有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着力抓好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攻坚。截止目前,我镇PM2.5浓度3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2%,全区排名第二;空气优良率86.2%,排名全区第一。全镇PM2.5浓度同比下降较多,年度目标需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仍需持续攻坚,常态化抓好治理工作。

1.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各村要对辖区内的餐饮油烟全面进行排查,形成问题清单,由属地村进行整治;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强化镇区餐饮油烟的排查整治。

2.扬尘污染治理。对全镇所有建筑工地、堆场等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六个100%”要求;持续做好渣土车、商砼车规范化管理,严禁带泥上路,主要道路常态化降尘洒水。3.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进度。根据《江苏省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要求,2024年底前需基本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

(四)着力抓好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污泥、水处理污泥)排查整治。

1.开展固危废排查整治。指导辖区内一般工业固废污泥纳入固体废物监管平台,实现污泥网上电子转移联单全覆盖;督促涉危废企业纳入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活动,坚决整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严厉打击固危废非法贮存、处置和倾倒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沟通,施行违法线索共享,联合查处整治。

2.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排查整治。开展对建筑垃圾、装修废料等固体废物非法运输、处置、倾倒、填埋问题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外来建筑垃圾倾倒势头。

3.开展生活垃圾专项排查整治。结合“美加净”建设行动,镇区、各村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垃圾乱倾乱倒、乱堆乱放问题,排查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通过彻底清理,达到镇区、村庄及周边无垃圾积存,镇村整洁干净,辖区范围内无积存垃圾。对清理后的区域,及时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做好场地绿化、硬化,防止出现反弹。

(五)着力抓好生态破坏问题排查整治。重点排查违规侵占或破坏自然保护地、湿地、林地等问题;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管控区域违规占用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违规侵占河湖岸线。

(六)着力抓好产业转型升级和落后产能问题排查整治。严格产业准入标准,重点对“两高”项目开展专项排查,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推进柘汪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开展全镇工业企业生态环境类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推进“生态家园、生态廊道、生态园区”“三个生态”全覆盖,建设“沿路、沿河、沿海”三个绿色廊道,开展无废园区建设。“美加净”村庄建设全覆盖,开展“和美、增绿、洁净”三大行动。

三、推进计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7月15日-7月25日)。各相关单位、各村对照突出环境问题类型,全面梳理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将各类排查情况表于7月25日前报送至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7月26日-8月5日)。针对问题清单,各相关单位牵头指导各相关行政村制定整治方案,实施一事一策,序时完成整治工作。对逾期整治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治理并依法处罚。将整治情况表于8月5日前报送至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三)督查整改阶段(2024年8月6日-8月15日)。镇纪委成立督查组,对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抽查问题整改是否真实、彻底。对排查不细、整改不彻底、虚假整改等问题及时通报督办,跟踪问题彻底解决。各相关单位、各行政村认真总结整改工作经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积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强化属地、单位和企业三方责任落实,将“见底检查”专项行动作为下半年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工作内容,同步纳入生态环境整治提升考核。

(二)强化协同推进。各单位要将相关职责落到实处,排定任务清单,细化实施步骤,明确专职人员,加强沟通协调,与涉及单位、行政村协作配合、整体联动,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园区各包企领导负责所包企业、各片区领导负责所包行政村生态环境类问题排查整治。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强化协调推进,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不治理、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赣榆区柘汪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