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68165150/2020-00201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5-29
信息名称: 赣榆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强“小化工”、生物科技类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文号: 其他〔赣经开发〕〔2020〕15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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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经济开发区关于加强“小化工”、生物科技类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园区各网格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优势,排查了一大批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赣榆区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赣政办通〔2020〕23 号)及《关于加强生物科技类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排查的紧急通知》(赣安办电〔2020〕33号)文件要求,园区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各网格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开展全面安全排查工作,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由区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宋庄镇党委书记许思文同志担任组长,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安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园区班子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排查组、整治组、督查组三个工作小组。

2、排查组由各网格长担任小组长,各网格员担任成员,对各自网格片区再次进行全面排查,确认有无“小化工”,对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名称的企业开展检查,要逐一核查企业信息、生产情况。同时,对上次排查结果进行回头看。

3、整改组由胡亚玲同志担任小组长,带领联合执法队配合各网格长对排查发现的“小化工”立即进行打击取缔,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责令其立即停产,立即拆除非法化工生产装置。

4、督查组由刘爽同志担任小组长,对排查情况及整治、执法检查、打击取缔工作进行督查,定期通报督查发现问题。

二、工作要求

1、排查组由各片区网格长负责组织网格员进行排查,①彻底查清“五个有没有”:一是查清片区内有没有属于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二是查清片区内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三是查清片区内有没有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四是查清片区内有没有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五是查清片区内有没有涉及化工生产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②对片区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名称的企业要逐一核查企业信息、生产情况,每日16:00前将当天排查情况汇总至综合行政执法局。③排查做到“八个见底”:一是厂房场地见底,二是生产设备见底,三是工艺流程见底,四是原辅材料见底,五是产品库存见底,六是运输方式见底,七是空置厂房见底,八是许可证照见底。

2、整治组职责:①根据前期排查情况,以及本次各片区新排查的“小化工”及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名单,组织人员排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违规行为。②建立清单台账,对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摸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分类处置;严格落实“三个立即、四个彻底”:一是对排查中发现应列但未列入全省“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的化工生产企业,立即关闭。二是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立即停产,立即拆除非法化工生产装置。三是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的“小化工”,坚决实施 “四个彻底”整治,即彻底断水断电、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清理生产原材料和产品,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风险。

附件1:片区“小化工”及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名称企业情况表

附件2:园区前期排查发现“生物科技”“新材料”企业汇总表

附件3:园区化工及参照危化管理企业存在问题汇总

附件4:赣榆经济开发区(宋庄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联合执法方案

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05月29日

附件4:

赣榆经济开发区(宋庄镇)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联合执法方案

为切实加强区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根据区党工委、镇党委要求,特制定区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联合执法方案:

  1. 成立联合执法指挥部

    倪大江任联合执法指挥部指挥长总负责区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联合执法工作

    胡亚玲任联合执法指挥部副指挥长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联合执法指挥

    朱敬萱任联合执法指挥部 副指挥长负责宋庄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联合执法指挥

  2. 机构及人员组成

    根据区镇安全生产管理特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联合执法指挥部下设2个执法队:

    1、第一联合执法队

    (1)单位构成: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派出所、镇建管所一队、镇供电所一队组成

    (2)人员组成

    综合行政执法局:王权、王涛、王畴刚、李兵华、尹磊、成涛

    区派出所:王金铭、武宜金

    镇建管所一队:郭海洋、刘传永

    镇供电所一队:周贯东、姜启堂、房入学

    (3)执法范围:负责开发区境内企业(排查点)行政执法。北起宁海路、南至振兴路,西起204国道、东至怀仁路。

    2、第二联合执法队

    (1)单位构成:由镇安监所、镇派出所、镇建管所二队、镇供电所二队组成

    (2)人员组成

    镇安监所:孙成功、张宁、徐建国

    区派出所:刘峰、程士超

    镇建管所二队:宋磊、庄海洋

    镇供电所二队:王字典、祁会斌、徐彬、刘国杰

    (3)执法范围:负责宋庄镇境内及开发区内各村企业(排查点)行政执法。

  3. 执法内容

    1、对辖区内查有安全生产隐患企业(排查点)需要上级行业监管部门查处的,要主动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进行联合执法。

    2、重点对区镇前期安全生产大排查中拟定为关停的企业(排查点)进行依法依规查处。

    3、对安全生产大排查中查有隐患企业(排查点)限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严格组织纪律。

    2、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密切协作。

    3、确保程序合法,依法依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