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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师资科 信息提供日期:2018-09-25 【字体大小:

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教政法〔2018〕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8]4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帮助全区中小学教师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提升安全素养,现就我区参加省教师校园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按照省市要求,参赛教师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教师发展中心、电化教育馆等其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竞赛办法

1.竞赛时间。竞赛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至9月28日。过期不予补考。

2.竞赛试题。题型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三种,共50道题,由电脑在题库中自动生成。试题范围主要包括公共安全、人身安全、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反校园欺凌等内容。

3.答题方式。参赛教师在参赛期间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微信企业号,进入“校园安全网络竞赛”栏目进行答题。如未绑定江苏教师教育网微信企业号的教师,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net.cn)查看《微信企业号绑定指南》。

4.答题时间。每名参赛人员共有120分钟答题时间,在答题规定时间内,答题次数不限,取最好成绩作为竞赛最终成绩。

5.学习辅导。本次竞赛不提供参考书目。各单位应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教师自主学习或以校本培训方式开展赛前辅导工作。学习内容包括为《中小学安全管理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指导纲要》等有关文献以及江苏教师教育网《中小学校园安全法律知识讲座》等相关网络课程。

三、其他事项

1.本次竞赛活动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之中,对所有参加竞赛、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教师,认定县级以上培训10学时,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自动记录入库。

2.鉴于该项比赛已经启动,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发动,做好目标分解,加强过程管理和督促,力求责任到人,确保本单位教师参赛率不低于85%。对因网络等原因不能完成竞赛的,一律不予补赛。


赣榆区教育局师资科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