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中专校,局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区教育局、区消防支队决定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称“各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行动。全区各校要对本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定人定责;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场所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学校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教职工是否掌握基本消防常识、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逃生自救技能,是否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教职工是否懂得基本的防火、报警、逃生常识。
(二)上好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要针对学生认知特点,分类实施消防安全教育,在新学期组织学校师生上一堂不少于2个课时的消防安全知识课,指导学生学会查找家庭、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在本学期内,各校要结合“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观消防队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同时,各校要充分利用校园板报、校报、标语、广播、班队会等载体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三)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各校要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开学时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掌握火灾发生时报警、逃生的正确方法,增强应急自救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布置一次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各校要围绕“家庭火灾隐患大扫除”,布置一次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作业,填写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制作1份家庭疏散逃生预案,要突出家庭火灾逃生疏散精确路线、消防疏散标识以及防范烟火入侵等要点,督促家庭成员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二、工作要求
(一)突出工作重点。各校要将此项行动作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严格落实,确保学校师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各校要积极与地方消防部门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在3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加强培训督导。各校要主动联系地方消防部门,积极培育校外消防辅导员,科学规范授课内容,重点宣传普及常用消防安全知识,讲解各类逃生避险技能和应对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技能,提高广大师生疏散逃生自救技能。市教育局、消防支队将对各县区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发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未落实、工作开展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校要做好活动期间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留存工作,重要信息和活动及时上报。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消防大队(代)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