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中小学:
根据区文明委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区文明办、区教育局联合组织开展2017年度赣榆区文明校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工作要求,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树立落实新发展理念,以评选表彰为契机,充分展示赣榆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深化拓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扎实推进道德风尚高地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为建设“强富美高”新赣榆提供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范围
凡在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中成绩突出,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教育好、活动阵地建设好、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环境整洁优美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均可参与文明校园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按照2017年版赣榆区文明校园相关标准及测评细则(见附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推荐。凡存“一票否决”情况,不得申报和推荐。
(三)评选程序
1.本次评选采取自由申报的形式。各学校要对照考核验收表,认真自查,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自查得分在80分以上的,可以申报区级文明校园。
2.组织上报。将申报表与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送区文明办(行政中心521室),逾期视为弃权。
3.组织资格审核和抽查。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对申报的校园,依据相应测评体系组织测评,并会同纪委、监委等区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在审核和抽查过程中,如发现有申报材料严重失实、创建水平明显不符、存在“一票否决”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4.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将于2018年12月中旬组织检查小组(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以查台账、看现场、听汇报等方式,组织专项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乡村学校少年宫、未成人成长指导中心(心理咨询室)以及“志愿江苏”平台使用情况。最后由区文明办、教育局共同确定入选名单并报区文明委。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本次评选工作作为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范有序进行。
严格评选标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评选细则高标准完成各项创建工作,注重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使评选结果得到社会认可。
坚持以评促创。要以此次评选表彰为契机,鼓励、动员各学校参与创建活动,扩大文明校园的社会覆盖面。对照创建要求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整改,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请学校将推申报表、申报材料按照规定填报,盖章后报送区文明办521室,并将电子版于12月15日前报送区文明办邮箱gyqwmb@126.com。各学校指派一名文明校园创建联系人加入QQ群:734339624。
赣榆区文明办 赣榆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