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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各学校、幼儿园全面落实陪餐制度

信息来源:赣榆教育在线 信息提供日期:2019-04-09 【字体大小:

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1日开始执行,根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目前,赣榆区所有学校实施了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陪餐校领导必须提前20分钟走进学生食堂,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随同学生一起就餐,对饭菜的质量、口味等进行认真评价。

校领导陪餐制度的落实,确保了学生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学生舒心,家长放心。

此外,厉庄高中率先设立了家长陪餐席,该制度深受家长和学生们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