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127453/2024-00027 | 分类: | 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6-03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 ||
文号: | 其他〔赣城管发〔2024〕〕14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机关科室、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优化城市管理法治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17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连政办发〔2024〕20号)《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连城管发〔2024〕43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2024年全区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一、监督重点和计划安排
(一)围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行监督
1.对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进行监督:区、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促进行政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年度常态化测评,监督部门:局法规科、督查科)
2.对行政执法常态化培训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区、镇综合执法业务培训要常态化,重点监督城市管理执法年度培训计划制定,执法人员实际参与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落实,及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情况。(半年度测评,监督部门:局法规科)
3.对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许可卷宗进行监督。重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许可卷宗制作管理、常态化评查以及问题整改等情况。区、镇综合执法部门组织开展全区域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许可卷宗自查,自查情况及时抄送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定期开展执法案卷和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并进行通报。(年度测评,监督部门:局案审科)
4.对行政执法岗位技能训练进行监督。重点监督区、镇综合执法部门制定计划,开展执法装备应用训练,组织现场演练,执法技能竞赛、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情况。(年度测评,监督部门:局法规科)
5.对执法队伍工作作风、行为规范和落实工作制度方面进行监督:突出对城管执法队伍的执法执纪、执法装备、服装标识、队容队貌、队伍形象、案件办理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年度常态化测评,监督部门:局督查科)
(二)围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监督
6.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行监督。重点监督区、镇综合执法部门对照梳理形成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要求、实施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情况。(专项监督,8月底前完成,监督部门:局案审科、法规科)
7.对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落实“综合查一次”情况,重点监督区城市管理部门牵头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及指导、协调、监督、评价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半年监测,监督部门:局法规科)
8.对落实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区、镇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业务水平评比情况、常态化;“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频发多发领域行政执法”“执法满意度社会调查”等工作情况。(专项评查,12月底前完成,监督部门:局法规科)
9.对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情况评估进行监督:监督区、镇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任务实施情况。(综合测评,9月底前,监督部门:局法规科、督查科)
(三)围绕行政服务保障改革发展进行监督
10.对“综合查一次”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互联网+监管”系统和“综合查+信用”模式向基层延伸情况;入企执法检查扫码报备、联合执法检查等流程规范情况;执法人员入企检查亮证、全过程记录落实等规范执法情况;配备与“综合查一次”工作相匹配的执法力量及平台使用情况;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使用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平台情况;落实“综合查一次”议事会商、联合执法检查、监管信息共享等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情况。(11月底前完成,监督部门:局法规科)
11.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区、镇行政审批部门及时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范围工作情况,以及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等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统计报告情况。(半年监测,监督部门:局法规科)
12.对探索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推进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区、镇综合执法部门制定涉企合规指导清单,综合运用清单指导、合规整改、跟踪修复等多种方式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等涉企事项的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工作措施实施效果情况等。(专项测评,12月完成,监督部门:局法规科)
13.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和适用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区、镇综合执法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结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更新行政裁量权基准情况;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等原则落实情况;重点监督市级规范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落实情况。(季度监测,监督部门:局案审科)
14.对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推行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区、镇综合执法部门完善三张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情况,推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等落地见效工作情况。(月度监测,监督部门:局法规科、案审科)
(四)围绕行政监督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15.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开展监督况进行监督:监督区、镇综合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监督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情况。(季度监测,监督部门:局法规科)
16.对城管行政执法建立多渠道协同联动机制建设监督:重点监督区、镇综合执法部门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等协同联动工作情况,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复议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协同开展建立多元协同监督机制情况。(11月完成,监督部门:局办公室、法规科、督查科)
二、监督方式
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行政执法监督采取听取情况报告、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问卷调查、案卷评查、执法评议等方式进行。
三、其他要求
1.镇综合执法部门、区城管执法大队应制定本单位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盖章后于6月10日前报区城管局备案。
2.区城管局对行政执法监督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镇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发现的问题,应当出具执法监督建议书或决定书。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并在收到监督建议书或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联系人:苏健
联系电话:86031958
联系邮箱:cgjdck2022@163.com
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