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68127453/2021-00051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7-27
信息名称: 关于区第一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8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其他〔赣城管发【2021】〕7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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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一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8号建议的答复

程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垃圾有偿分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区城管局牵头落实我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的目标任务开展。2020年完成省级分类达标试点小区8个,2021年再建设10个试点小区,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预计7月底完成。试点小区分类制度、宣传发动、培训指导、监督考核体系基本建立,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参与率、准确投放率均达到70%以上。试点小区内分类员进行日常宣传,引导居民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到分类收集房。

二是在城区主次干道新增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投放设施100组,供市民群众分类投放垃圾。

三是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印发倡议书、分类指南、宣传彩页、垃圾分类指导手册、致居民一封信等多种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举行垃圾分类宣传活动20余次。

后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全力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强化试点小区入户宣传,让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健全完善奖罚制度,引导居民树立积极参与的荣誉感,努力提高居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建立督导队伍,充分调动试点小区所属社区资源,选用有责任心、热心垃圾分类工作的党员志愿者等群体参与垃圾分类督导工作;配置分类硬件设施。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栏、收集房等硬件和宣传设施投入力度,继续对分类垃圾桶投放点进行有效整合,对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等进行细化分类,建设有毒有害、可回收物服务站。

(联系人:李祥鹏联系电话:18262818115)

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