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127453/2023-00009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3-31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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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根据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机制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突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 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2022年,我局在法治建设中,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4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中层以上干部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及执法业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局法治宣传教育及执法业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全局干部及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等程序法,全面系统学习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实体法,了解掌握《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和《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从而有效领会行政执法应遵循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等六大原则,使行政执法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文书规范”的标准要求,切实提高了我局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深化治理的能力,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让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让公共利益和市容环卫秩序从根本上得以维护。
(二)理清办案思路,牢固树立执法规范意识
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规定,组织落实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做到“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文书规范”。同时理清办案思路,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赣榆县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府法函〔2014〕52号)开展综合执法,做到执法主体适格;按照《行政处罚证据格式化》的要求进行调查取证,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遵守《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做到程序合法;适用《连云港市赣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中的执法依据和裁量基准,做到适用依据正确、裁量适当;使用《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做到文书制作规范。通过树立执法规范意识,理清办案思路,切实提高我局办案质量。
2022年,我局办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卷2件,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案卷2件,其他行政处罚案卷15件,共计17件。其中,组织限期拆除公开听证案件3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编制政策法规,强化执法业务知识培训
为加强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结合行政权力清单,组织汇编了程序法、实体法和规范行政文件上中下三册《政策法规汇编》,分发给执法队员学习,充分保障日常执法规范化;我局还印发了《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及执法业务培训工作计划》,编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指南》,组织执法队员进行统一培训,在培训中结合汇编的《典型判决案例》实际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讲解《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文书制作及使用。
2022年我局对在编78人和辅助执法人员88人进行了5次执法培训,课后又把培训材料发到“执法培训交流群”,督促学员自主学习。为做好城管局赋予各镇行政处罚权工作,我局专门汇编了《赋权执法事项培训汇编》,并对各镇综合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共培训乡镇执法人员180人次。
(四)健全执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规范行为
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要求把执法信息上传至“双公示”等执法平台,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在执法检查、调查询问、文书送达等环节,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适用《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行政处罚、城乡规划类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强制类需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案件,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转发了《连云港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试行)》,并印发了《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连云港市赣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连云港市赣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2版)》《连云港市赣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2022版)》,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以保证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情、合理、合法。
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对案件进行裁量,并依法对其中5件进行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聘用法律顾问一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五)组织法治教育,积极维护执法为民形象
一是组织开展“百日教育整顿”活动。召开了“百日教育整顿”大会。会议围绕《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及《连云港市行政案件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必坚持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践行“721”工作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团结协作、风纪严正、廉洁奉公,不得以任何名义索取、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请托人、中间人)的宴请、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以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得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借款、借物、赊账、推销产品、报销任何费用或者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为其提供服务等违法违纪行为,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的尊严和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还特别要求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中遇到群众合理求助时,应当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二是制定“十不准、十严禁”规定。出台了《连云港市赣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十不准、 十严禁”规定》,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 “十不准”:1.不准工作时间擅自脱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2.不准工作时间饮酒、酒后上岗执法;3.不准违规着装、仪容不整和使用不文明用语;4.不准利用职权为违法者开脱说情、打招呼、开后门;5.不准刁难和打击报复行政相对人、投诉举报人;6.不准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7.不准截留、挪用、私分、侵占罚没款或保管的财物;8.不准徇私枉法、通风报信和放纵违法行为;9.不准公车私用违规行驶及违规停放;10.不准参加与工作有关的任何经营活动。
还必须做到“十严禁”:1.严禁无证执法;2.严禁酒后执法;3.严禁越权执法;4.严禁不亮证执法;5.严禁选择性执 法;6.严禁粗暴野蛮执法;7.严禁随意执法;8.严禁一人单独执法;9.严禁执法过程不记录;10.严禁重大执法决定不审核。
三是组织开展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1次,日常专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法院庭审活动。
自“百日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陆续出台的这一系列举措,进一步规范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优化了赣榆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了全区城管系统执法队伍“百日教育整顿”活动成果。
(六)开展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法治环境
一是突出普法重点,促进法治精神建设。在每年“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中,我局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宪法内容,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主题,联合街道、社区设立宣传点,向周围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并积极解答城市管理的重难点问题。在普法活动中,我局组织开展“开门评议”,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走访执法对象,召开座谈会,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向辖区商户宣传店招设置、市容市貌管理、垃圾分类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商家守法经营的意识。
二是利用省执法平台,发布普法宣传信息。根据省执法平台工作要求,今年我局在省执法平台共发布了《连云港市赣榆区城管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普法月活动》《连云港市赣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新版执法文书培训》《连云港市赣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举行首例限期拆除决定听证会》等普法宣传信息3篇,获得市局好评。
三是利用大众媒体,多方位开展普法活动。为更广泛开展普法工作,我局利用多项大众媒体开展活动,在“赣榆发布”、 “赣榆宣传红榆伞”“微信公众号”及“微博”等媒体发布文章《连云港赣榆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赣榆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的通告》和视频《绣花精神,绣出城市新品质》等信息,取得较好宣传成效。
(七)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实现群众办理业务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跑,是城管局党组狠抓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追求的目标。进一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于企业和群众急需的事项实现急需急办、先办理后完善手续的承诺告知制度。更加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持续推动“减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市工程项目改革要求,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的核准时间由4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将店招标牌备案改为店招服务,配合完成“一件事”改革事项。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立足城市管理主责主业,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按照区政务办“三集中四到位”工作方案,将我局依申请类30个事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城管服务窗口开展工作,全部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腿”。各事项均有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窗口有标识标牌等引导便民设施。
三是完善店招标牌管理。根据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关于推动实施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推动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流程规范化的意见》要求,取消店招标牌审批事项,推动事前告知服务、事中指导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突出在提高服务意识方面下功夫。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执法队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还不够熟悉,害怕因办错案而追责,执法积极性不高。
(二)对策
合理安排执法队员的工作时间,做好对执法队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学习贯彻落实容错纠错制度,提高办案积极性。
三、2023年度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探索新思路、新措施,不断优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塑造执法为民形象。
一是加大教育力度,提高依法意识。掀起新一轮的学法、用法活动高潮,严格执行新《行政处罚法》和《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贯彻法治思想,落实依法行政。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全面推动依法行政,着力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探索执法模式,规范基层执法。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若干政策措施(第6号)进一步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传〔2022〕96号)要求,推进我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区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研究会办,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管理、指导规范、检查督导,并牵头会同编办、司法行政、财政、人社、政务服务等部门,研究建立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的考核机制,加强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严格考核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