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127453/2022-00004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9-28 |
信息名称: | 关于区政协第一届五次会议 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 ||
文号: | 其他〔赣城管发〔2021〕〕14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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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第一届五次会议 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韦玲、董娟、张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增老城区停车泊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城区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属于公安部门职责。2020年10月,区政府组织召开专项规划协调会,由城管局牵头开展赣榆区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2021年4月,区城管局将《赣榆区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向区政府、区相关部门作出汇报,规划思路已被认可。规划将继续深入梳理每一处公共停车场用地的建设可能,并借鉴其他城市智慧停车成功经验,提出构建智慧停车的方案思路,计划8月份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会通过后,再次向区政府及所有相关部门汇报。
针对城区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我单位将根据非机动车辆管理规范,结合市民需求,合理增设非机动车停放点。同时,将积极配合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加大机动车、非机动乱停乱放的行为的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联系人:谭迎春 联系电话:8668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