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68127453/2022-00020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8-01
信息名称: 关于废止《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失信行 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其他〔赣城管发〔2021〕〕8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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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失信行 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

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1〕67号)等法规政策相关规定,经征得连云港市赣榆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决定废止我局与连云港市赣榆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赣城管发〔2017〕40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