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68127453/2024-00012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9-21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赣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其他〔赣城管发〔2023〕〕24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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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赣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赣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城管,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组研究,决定对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董  琦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孙承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希堂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杰  副局长

陈  浩  党组成员、四级主办       

成  员:曹家光  四级主办

        韩军民  四级主办

        卢  毅  四级主办

付  军  办公室负责人 

孟宪通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毛林利  案件审理科负责人

徐  杰  城市管理科负责人 

徐  君 安全生产监督科负责人

苏  建  督查科负责人

秦  军  创建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付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孟宪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赣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          

赣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 制定本部门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具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部署,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建立和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检查考核制度,积极履行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备案和公示职能,认真抓好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第四条 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职能,协助本部门负责人做好出庭应诉工作。

第五条 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制度,做好本部门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变更和注销工作。

第六条 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及时掌握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搞好信息反馈、情况综合、培养典型、总结推广等工作,积极上报法制信息。

第七条 组织本部门相关执法科室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第八条 负责做好本部门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台帐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