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921/2018-00009 | 分类: | 05 |
发布机构: | 城头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3-16 |
信息名称: | 城头镇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公告 | ||
文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和推进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促进畜牧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动物防疫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市农委对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城头镇动物防疫服务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购买。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 ||
时效: |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和推进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促进畜牧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动物防疫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市农委对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城头镇动物防疫服务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购买。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方式
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购买,主要是在对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资质、技术力量、财会状况、设施设备、服务能力和水平、当前运行状况等情况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由区农委组织评审、确定购买服务对象。
二、资格条件
1.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当具备合法的资格,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在本乡(镇、街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2.社会化服务组织队伍稳定,技术娴熟,所聘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动物防疫工作经验,为执业兽医、助理执业兽医或村防疫员,熟练掌握免疫注射技能、免疫记录填制和免疫标识佩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绩效考评等管理制度;
4.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委托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办公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情况;
4.提供防疫人员管理制度、财会制度、动物防疫人员责任制度;
5.提供防疫人员的聘用合同;
6.其他县区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应当提供的有关材料。
四、公告、报名及竞标时间
公告时间:2018年3月16日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4日
竞标时间:2018年3月27日
五、竞标地点
赣榆区城头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负 责 人: 刘佃新
联系电话:13961365288
公告时间: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