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921/2017-00007 | 分类: | 08 |
发布机构: | 城头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5-10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2017年城头镇“六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17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2017年城头镇“六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
时效: |
各村,各相关单位:
《2017年城头镇“六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城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9日
2017年城头镇“六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实 施 方 案
根据区卫生镇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六小” 行业(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旅馆、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的规范管理,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国家卫生城创建标准》(2014版)和《赣榆区卫生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六小”行业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六小行业”规范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全区卫生镇创建目标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配合、镇村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合整治的原则,严格标准,加强依法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实现我镇“六小行业”全面达标。
二、整治目标
“六小行业”整治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悬挂在醒目位置;
(二)管理制度健全,制度上墙;
(三)消毒设施齐全,操作规范;
(四)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五)符合“六小”行业基本标准。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维护广大群众健康权益,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成立城头镇“六小行业”整治长效管理工作小组,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创卫办、建管所、环卫所、卫生院、宣传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六小行业”整治的统筹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上述相关部门站所及单位配备联络员一名,要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实推进“六小行业”整治工作。
四、任务分工
(一)创卫办:协调指导“六小行业”整治行动,督促各部门按照责任任务,落实人员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牵头每月一次常态联合整治以及突击性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整治目标。
(二)宣传办:牵头组织开展“六小行业”整治宣传教育工作,使“六小行业”经营者提高依法经营意识,理解并积极主动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让辖区群众充分了解专项整治目标,发动群众自觉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卫生部门:对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等“三小行业”进行整治,开展辖区内“三小行业”调查摸底,依据区卫计委制定的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等公共场所整治标准和整治工作中的业务指导,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对整改不达标的经营户,及时上报区卫生监督所,由区卫生监督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市场监管分局:对小餐饮、小食品、小商店进行调查摸底,同时按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区市场监管局制定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整治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查处“六小行业”中,无须取得许可证的无照经营或者已经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经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行政许可的,依据有关行政机关通知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五)派出所:加强“六小行业”治安管理、消防管理、人口管理,同时加强执法保障,对妨碍公务、抗拒执法的行为及时予以处置,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六)建管所:对全镇“六小行业”落实“门前三包”,确保无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跨门经营,无暴露垃圾、无污水,保持环境整洁,门口车辆停放有序。
(七)各村:配合镇各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六小行业”进行整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行业监管工作,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专项整治的目标,发动群众自觉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整治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7年5月中上旬)
1、各部门、单位及各村在活动期间要利用多种途径,通过宣传海报、书面告知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卫生镇创建及“六小”行业整治工作的知晓度,提升经营者对诚信经营的参与度。
2.各部门、单位在5月中旬前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六小行业”摸底调查,将本辖区内“六小行业”调查摸底情况反馈至镇创卫办,具体分工为:卫生部门负责对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和小浴室进行摸底调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小餐饮、小食品加工场所、小商店进行摸底调查。通过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掌握“六小行业”基本信息,通过调查,各相关部门对照标准分别按照已达标、基本达标、未达标建立台账资料,确定整治重点和难点,于2017年5月20日前报至镇创卫办。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7年5月20日-8月20日)
1、加强“六小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把审查关,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单位、门店,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对于已取得执业资格的业主单位,按照监督检查情况,确定相应的监督频次,开展监督工作。
2、进一步规范“六小行业”的经营行为。卫生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建管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经营业主依法经营,将有关监督信息(即营业执照、许可证、举报电话等)公示于显著位置,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掌握基本的卫生知识,做好个人卫生;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3、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由镇创卫办每月牵头一次联合整治工作,各部门、单位具体组织落实,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划片包干的办法,按照“六小行业”整治标准严格监督检查,限期整改达标。各成员部门将监督检查情况反馈至镇创卫办。
4、实行定期例会制度,由创卫办来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有力推进“六小行业”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8月20日-12月31日)
建立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把有效的办法、制度、机制固化下来,建立健全“六小行业”长效管理机制。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六小行业”整治坚持综合整治和属地化管理原则,镇创卫办要履行牵头指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有利于工作开展的管理运行机制,保证各项整治措施落实。
(二)条块结合,落实责任。有关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六小” 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增强责任感,落实责任制,夯实工作任务。采取分区域承包工作机制,落实相关信息核实和上报工作,积极主动配合执法部门开展行业监管。
(三)强化执法,规范管理。各部门执法人员要认真、准确把握行业标准和要求,严格卫生标准,科学指导被监管单位进行整改,采取指导、督查、教育、处罚相结合的办法,规范经营单位自身管理。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监督检测频次,查处违法案件,对拒不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加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六小行业”行业整治工作的政策宣传、成果报道、舆论曝光,推动“六小行业”的监督管理,形成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沟通,化解矛盾。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各部门、单位、村要及时收集、汇总、上报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信息,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方案;做好来信来访接待解释和应急处置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六)制定措施,落实奖惩。镇创卫办根据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积极、整治效果明显的部门或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消极、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部门或个人,予以批评或作相应惩处。
附件:1.城头镇“六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城头镇“六小”行业持证情况摸排统计表(部分)
附件1:城头镇“六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卫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 徐 阳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菁 副镇长
卜兴祥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 周 平 人大副主席
高维仲 副镇长
昝立强 副镇长
仲鹤滩 党委组织委员
宋秋忙 党委宣传委员
宋庆刚 党委统战委员、政法委员
贾松德 主任科员
朱孟德 派出所所长
刘 飞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徐进波 城头卫生院院长
伏开全 门河卫生院院长
赵德祎 建管所所长
徐进明 环卫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徐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