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921/2019-00003 分类: 08
发布机构: 城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2-03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城头镇肉类食品、豆制品和豆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号: 城政发(2018)11号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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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头镇肉类食品、豆制品和豆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城头镇肉类食品、豆制品和豆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农技中心、市场监管局、派出所

    为切实加强我肉类食品、豆制品和豆芽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其生产、经营秩序,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区食安办《关于开展赣榆区肉类食品、豆制品和豆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食安办〔2018〕2号)要求,现就开展肉类食品、豆制品和豆芽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细化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是: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以生猪及其制品、豆制品和豆芽菜为重点产品,以严厉打击使用违禁物质,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目标,以全面抓住肉类、豆制品和豆芽种养殖、加工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通过综合整治,使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水平进一步提高,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推进豆制品和豆芽菜行业市场准入和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促进豆制品工厂化、规模化,使得豆制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趋于规范,同时开展豆芽种植、销售环节整治,从根本上解决肉类、豆制品和豆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具体分工为:

镇食安办: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镇范围内的肉类、豆制品和豆芽专项行动,拟定相关工作方案。

各村:负责调查、统计本村范围内肉类批发、零售户,豆制品加工生产户、豆芽经营种植户信息,对可能危及食品安全的相关违法行为及时上报镇食安办。

技中心:负责肉类食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及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负责豆芽种植环节整治。

市场监管负责肉类食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及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负责豆制品和豆芽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

派出所:负责打击肉类食品、豆制品和豆芽产品涉刑犯罪行为。

二、突出重点,扎实整治

(一)肉类食品整治

1.注重屠宰环节。加强定点屠宰企业现场检查,查看企业主体资质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台账记录是否规范,严查不合格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重点治理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

2.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肉类及肉制品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无检验检疫证明、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3.强化市场监管。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冻肉冷库、商场、超市、肉食店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不合格肉品退市等,严防无合法进口证明、无检验检疫证明等来源不明的肉及肉制品进入市场销售;

4.严查违法行为。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豆制品和豆芽整治

1.摸清监管底数。为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各村要在本村范围内从事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包括有证和无证)和豆芽菜种植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见附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计表于2018年2月10日前报送镇食安办,联系人,朱正健,联系电话:15961317819

2.严格准入制度。以无证无照、无小作坊登记证加工点为重点对象,对有望达到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或加工小作坊,抓好基本生产条件审核、流通渠道控制以及消费采购规范三个环节,引导、督促生产加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

3.规范生产过程。对证照齐全的豆制品生产单位和豆芽种植单位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巡查及强检等措施;规范豆类制品市场交易,重点对各类大型食品超市、农贸市场、学校食堂以及农村集镇市场开展经常性检查,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开展豆制品及豆芽抽查,对豆制品、豆芽产品质量进行检测。

4.查处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受理并处理豆制品及豆芽质量投诉工作;严厉打击豆制品、豆芽生产加工和种植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销售的;对市场上没有合法手续且存在安全隐患的豆制品及豆芽,责令撤柜退市并依法监督销毁。

三、分期实施,有序推进

专项整治从2018年1月29日开始至2018年6月15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9日-2月2日)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限和相关要求,按镇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2日-5月31日)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次整治的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求,开展全面专项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6月15日)各,各成员单位要对本次整治活动及时总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加强领导,强化考核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监管执法、技术支撑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镇食安办负责组织相关职能站、所、分局开展相关检查。各相关监管部门要根据整治的目标、任务、范围,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肉类食品、豆制品和豆芽产品专项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和监管配合。各村、各相关监管部门要主动与镇食安办对接,强化工作衔接,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肉类食品、豆制品和豆芽专项整治,广泛营造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各相关部门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不达标生产点的同时,要注意建立起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管、扶强促优、宣传教育等手段,把开展专项整治与实现长效管理有机结合,做到整顿与规范并举,以整顿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消费、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农技中心、市场监管分局要分别于2018年2月10日前和6月20日前将整治方案和工作总结盖章后报食安办,同时报送电子邮箱:1522698763@qq.com食安办将在专项整治期间开展督查,请各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责任,共同抓好全镇肉类食品、豆制品和豆芽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管

                           

城头镇人民政府

2018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