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315/2019-00004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布机构: | 城西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10-09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开展村级集体资源资产清理的意见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城政发〔2019〕37号
关于进一步开展村级集体资源资产清理的意 见
各村: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各村土地承包合同等村级资源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完善,使其更加规范化、合法化。
一、组织机构
政 委:张 军 党委书记
总 指 挥:万安然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卢接法 武装部长、政法委员
副 指 挥:高旭东 人大主席
刘崇良 党委副书记
夏新刚 纪委书记
张新建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郑家琦 副镇长
刘永凝 副镇长
周 红 副镇长
张绪忠 人大副主席
董 伟 组织委员
闫朝帆 宣传委员
成 员:韩排善 派出所所长
张 磊 建管所所长
徐春雷 国土所所长
仲崇玉 农经中心主任
刘彦东 农技中心主任
李传波 水利站站长
董 伟 卫生院院长
徐 静 财政所副所长
各包村人员、各村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卢接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仲崇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农经中心。
二、清理范围
各村土地确权颁证之外的所有集体资产资源。对照测绘数据、承包合同及村收费单据逐户、逐地块进行核实清理及规范。
三、清理重点
1、全面核实面积不实、承包价格过低、承包期限过长、拖欠承包费等问题。
2、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特别是在承包地进行违规建设无法恢复原状的。
3、擅自转让、买卖土地资源,转让宅基地的。
4、霸占集体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
四、处理措施
1、民主协商、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因村因户制宜,实事求是,分类处理。
2、对承包期限超过土地二轮承包期的,应协商变更合同,调整承包期限。
3、对承包价格过低的合同,通过协商自今年起适当提高承包价格并变更合同(参考本村近期上产权交易平台的底价)。
4、对实际经营面积超出承包合同面积的,自承包之日起补交承包费并变更合同。
5、对不规范的合同、口头合同进行完善规范。
6、对擅自无偿占用村级集体资源资产的,自占用之日起按承包价格补齐承包费,并收回重新发包。
7、对擅自买卖集体资产资源的,没收非法所得,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建设的,要求其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依照违法用地相关程序进行相应处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对据不接受协调处理的依法提起诉讼,涉黑涉恶的坚决依法打击。
10、凡是变更合同的,一律由村合作经济组织与相关农户签订合同。
五、明确责任
1、分管领导主抓,各片长负责本片各村清理工作的开展与推进,包村人员全程参与,村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2、农经中心全程参入资源资产清理工作,严格把握政策,做好业务指导,拟定规范承包合同文本,查清有关账务,规范好每一份合同,认真做好账务处理及招投标工作。
3、各村支部(总支)书记为集体资源资产清理的第一责任人。协调村委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密切配合开展工作。查清底数,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各包村人员为村级集体资源资产清理的具体责任人,全程具体参与资产清理工作的全过程。
4、镇派出所全程参与,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从严从快打击,各村负责上报侵占集体资源资产的涉黑涉恶线索,知情不报的村主要负责人按涉黑涉恶保护伞处理。
5、镇纪委对村级集体资源资产清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收集资产清理过程中的举报线索,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
六、时间节点
1、10月 25日前,逐户发放资源资产清理通知书,对照测绘数据,收集合同、摸清底数、分类统计,提出整改方案。
2、10月30前,变更、规范承包合同,对协调处理难度较大的承包户发放律师函,进行诉讼前的调解工作,同时准备好诉讼材料。
3、11月5日起,对霸占集体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涉黑涉恶涉霸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对开展村级资源资产清理以来的工作进行总结,纳入村级考核。
城西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