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315/2018-00022 分类: 06
发布机构: 城西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9-21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城西镇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城政发〔2017〕36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城西镇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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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西镇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政发2017〕36

 

 

 

 

关于印发城西镇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村,各有关单位和镇辖区内各加油站点:

根据《关于印发赣榆区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政办发[2017]54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现印发《城西镇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城西镇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城西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0日

 

 

城西镇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行为,切实加强加油站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10月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打击非法加油站点为重点的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促进全区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二、整治内容

1、取缔无证无照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未获得安监、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只售柴油且柴油闭杯闪点大于60度除外)、《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擅自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一律予以取缔。

2、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的经营行为。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的销售企业、加油站点,一律予以停业整改,从源头上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3、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严厉查处违反城乡规划、违法使用土地并私设乱建的违建加油站点的行为。

4、查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全镇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分为5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

1、召开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成立城西镇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有关村和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门负责人

2、印发、张贴“关于在全区开展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违法违规加油站点、违法从事成品油运输和销售带来的社会危害,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引导社会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过程中,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

3、各有关村配合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开展村辖区内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整治方案做好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掀起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高潮。

(二)排查摸底阶段(9月1日—9月10日)

即日起开展排查摸底、自查自纠工作,对辖区内加油站点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对非法违法经营户进行整改告知,并对照整治内容督促成品油经营户进行先期整改,限期自行拆除非法加油器械、储油罐及相关构筑物。将本辖区内所有加油站点进行登记造册,各相关职能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同步开展各项整治行动。

(三)清理取缔阶段(9月11日—10月15日)

镇政府为集中专项整治责任主体,组织派出所、安监所、建管所、国土所及市场监督分局等相关站所对未按要求整改的无证无照的成品油经营户,按照“三到位”原则(加油机拆除到位、储油罐拆除到位、加油标识标志拆除到位),进行集中拆除和清理取缔。

对全镇所有非法加油站点进行登记备案并采取取缔销号制度,每打击取缔一家,均由镇领导、经营户签字确定,切实做到取缔一家,销号一家,防止死灰复燃。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行动给予指导、支持和协调。

对拒不配合、拆除不到位的加油站点,提出需区级层面集中行动申请,由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深入现场一线,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积极配合联合整治行动,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查处取缔关闭非法加油站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长效机制阶段(10月15日以后)

为巩固前期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各村和各职能单位要继续落实好相关责任,定期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行为,并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辖区内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四、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以镇长沈庆敏任组长,人大主席王斌、武装部长卢接法、派出所所长韩排善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相关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武装部长卢接法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财政所安排专项经费,做好车辆和经费保障工作,保障全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2、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和推进全镇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接受社会举报,并及时做好举报事项的交办、督办及验收等工作。

各相关村:负责本辖区成品油市场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监管,配合职能单位依法依规查处、取缔辖区违法违规加油站点,规范辖区成品油经营市场。

派出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制售伪劣成品油的犯罪行为。负责对违法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严格立案查处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整治活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负责加油站点的消防安全监管,对消防审核、验收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站点进行处置,必要时协调、调动消防车辆,负责拆除加油机、储油罐和没收成品油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依法打击取缔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加油站点和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行为;负责检查成品油质量,检查加油机是否经检定合格,依法查处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

安监所:负责加油站点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查处不符合安全监管要求的加油站点,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成品油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查处。

建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违规建设的非法加油站点进行查处,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加油站点的违建进行查处拆除。


国土所:对加油站点的违法用地进行查处,对加油站点未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依法进行招拍挂。

3、强化督查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镇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工作中不担当责任、不履职尽责、不落实工作措施的,要予以责任追究。

4、健全监管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完善各自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职责,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使全镇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