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1899750/2023-00008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5-25 |
信息名称: | 墩尚镇2023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墩尚镇2023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秸秆禁烧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按照市区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不污一条河”为目标,坚持宣传教育与正面引导相结合,大力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营造秸秆禁烧的浓厚氛围,引导农民群众树立科学发展意识,认清危害,克服陋习,为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夯实责任
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实行全区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各片、村要切实担负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方面禁烧力量,组建专门查禁队伍,定区域定岗位、全天候全覆盖巡查,坚决禁止秸秆禁烧现象的发生,确保禁烧率达到100%。
对重点时段内秸秆焚烧面积超 200平方米(含)和垃圾焚烧面积超20平方米(含)的“第一把火”,对秸秆、垃圾禁烧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要严肃追究村负责人相关责任。
三、宣传时间
2023年5月25日前完成全镇农村集市、镇村道路、农村住宅以及人群汇聚地方刷写醒目的秸秆综禁宣传标语;国省道、高速公路两侧标语刷写或悬挂工作。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7月20日期间,各村利用宣传车、广播、网络等宣传秸秆综禁工作。
四、宣传内容
(一) 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
(二) 全市16条指导性宣传标语。
(三)秸秆还田的成功实践、农艺要领、还田经验等。
(四)各村秸秆综合利用的先进典型、促进措施。
(五)《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省、市、区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
(六)宣讲村规民约、禁烧承诺书以及奖惩措施等内容。
(七)报道本镇秸秆综禁工作推进情况和典型事例。
五、宣传形式及要求
(一)专题宣传:镇综禁办牵头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就秸秆禁烧及焚烧危害、秸秆收储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农机具补贴政策和夏季农机具监管、水稻机插秧技术等内容,在村广播进行专题宣传。
(二)标语宣传:各村宣传要以墙体标语、过街横幅、宣传车为主,镇区所在地的四面入口两侧要设置大型醒目的墙体标语和过街横幅。在交通要道设置大型横幅不少于20处,村居墙体标语不少于20处。镇宣传车入村宣传,到自然村率要达到100%。村组要张贴标语,发放“关于秸秆禁烧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村级宣传要在各自然村主要路口树立宣传标牌,张贴标语。村要将“秸秆不焚烧承诺书”签署到每家每户。
(三)广播宣传:村组级日常宣传以广播为主,广播宣传每次不少于10分钟,每天不少于3次。
(四)开设讲座:要利用中小学课堂覆盖面广的优势,在我镇所有中小学集中开设至少1节以上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知识的讲座,并下发“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五)镇村培训:由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牵头成立宣讲组,对农机手、收储组织(合作社)、经纪人、村干部进行禁烧和综合利用培训,培训场次不低于3场。
中共墩尚镇委员会
墩尚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