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1899750/2025-00001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4-15
信息名称: 墩尚镇禁种铲毒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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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尚镇禁种铲毒告知书

墩尚镇禁种铲毒告知书

为了净化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全镇禁种铲毒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禁毒委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禁毒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禁种铲毒专项整治工作,力争通过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坚决遏制、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全面实现毒品原植物在我镇“零种植”“零产量”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赣榆区平安建设扫黑办的《2025年连云港市赣榆区禁种铲毒工作方案》,特制定如下告知书:

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

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3、凡被发现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拘留,并处三千元罚款。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非法种植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在2025年5月份之前自行铲除的,可免于处罚。

4、凡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积极检举揭发、协助收缴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举报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给予现金奖励。

举报电话:110

举报邮箱:dszzzb206@163.com

                            墩尚镇禁毒办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