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1899750/2023-00003 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儿童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2-16
信息名称: 墩尚镇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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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尚镇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墩尚镇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十三五”期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发展儿童事业,促进全镇儿童共享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果。儿童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婴幼儿生存质量不断提升;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儿童文化环境日益丰富,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不断完善;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儿童权益保障持续加强。但受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与影响,全镇儿童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面临诸多挑战。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有一定距离。儿童事业发展使命艰巨、任重道远。


“十四五”期间,是协调推进全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使我镇儿童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更大的挑战。为又快又好地发展我镇儿童事业,依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纲》)和省、市、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两规》)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墩尚镇2021-2025年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镇儿童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镇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新时代少年儿童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儿童友好城市理念,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儿童综台素质,推动儿童发展与儿童事业实现新跨越、再创新辉煌。

“十四五”期间,我镇儿童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儿童在健康、教育、安全、福利、家庭、环境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儿童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到2025年,全镇妇女儿童发展总体水平较“十三五”有新的较大提升。

二、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1、主要目标

(1)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生配备率达到100%。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稳定在3‰、4‰、5‰以下。

(2)新生儿疾病筛查率稳定在98%以上。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3)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促进儿童早期发展。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5%和1%以下。

(4)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5)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年覆盖率达到98%以上。儿童总体近视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小学生近视率降至40%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80%以下。

(6)培养儿童良好运动习惯,构建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5%以上。

(7)提升儿童心理健康素养水平,镇中心学校心理咨询室全覆盖,心理教师配备率达100%。

(8)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健康教育,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2.策略措施

(1)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每千名14岁以下儿童儿科医师数达0.85人左右、床位增至2.2张。健全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2名从事儿童保健的医护人员。完善儿童急救体系。

(2)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宣传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减少环境危险因素对健康孕育的影响。深入实施“健康宝贝工程”,完善防治出生缺陷工作机制。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适龄妇女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项目,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加强对低出生体重儿、巨大儿和早产儿等高危儿童健康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新生儿的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的质量控制,做好后续随访跟踪。逐步扩大儿童自闭症筛查和干预试点范围。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发展特色服务项目。

(3)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8%以上。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保障流动人口儿童健康权利。有效控制儿童近视,全面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覆盖率达到98%以上,中小学每学期至少监测两次,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正常天气保障学生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完善0-3岁儿童健康体检眼健康档案,在园儿童眼健康档案覆盖率达85%以上。

(4)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学生体质健康预警机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保障儿童每天至少1小时中等以上强度的运动。加强儿童体育活动设施的配套建设,鼓励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开足体育课程。合理安排儿童作息,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睡眠时间。

(5)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儿童心理健康“守门人”制度,搭建“家校一体化”平台,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的公共服务网络。家长积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及时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状态,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心理健康专任教师,定期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监测、预警、评估与干预工作,常态化供给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疏导服务。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加强镇卫生院儿童心理咨询门诊建设。关注和满足留守、困境儿童心理发展需要,加强对其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辅导与指导。

(6)开展儿童性与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和道德观念,正确认识两性关系。将性健康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学校、幼儿园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与性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家长根据儿童发育阶段特点重视和开展对孩子的性健康教育,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自护意识和能力。推广适宜儿童的性健康服务,保护就诊儿童隐私。

(二)儿童与教育

1、主要目标

(1)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有效促进。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接受早期教养指导率进一步提高。

(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

(3)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和群体差距进一步缩小。

(4)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平等受教育权,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

(5)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儿童信息素养、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不断提高。中小学智慧校园达标率达75%。

(6)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和体系进一步完善。

2、策略措施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厚植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使不同性格禀赋、兴趣特长、素质潜力的学生在适合的教育中生动活泼地发展。深入推进教体融合,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引导学生至少有1项艺术爱好、掌握1项艺术技能。探索劳动教育与职业启蒙相结合,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机制。

(2)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落实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多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健全财政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合理确定办园成本分担机制。优化幼儿园布局规划,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每万人左右设置1所幼儿园,至少办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达到省优质园标准,村级幼儿园建成合格园。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村集体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加强幼儿园管理,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强化动态监管,完善年检制度。提高保教质量,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小学起始年级应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实施零起点教学。积极建设儿童友好型幼儿园。

(3)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科学规划布局城乡学校建设,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解决城镇大校额问题。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落实控辍保学机制,落实辍学劝返措施,建立健全适龄儿童信息数据库,追踪监测和评估适龄儿童就学情况和效果。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4)保障特殊群体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发展特殊教育,建立残障儿童教育登记制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入学。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进一步深入实施“春蕾计划”“春蕾圆梦工程”,为女童平等接受教育提供帮助。

(5)加强儿童友好型学校建设。构建安全、舒适、多样、趣味的校园设施及环境,满足儿童学习、成长需要。搭建儿童自主自愿的表达平台,倾听儿童的声音,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倡导家庭、社会积极参与学校活动,优化学生学习、生活条件。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办好寒暑假托管班。

(三)儿童与安全保护

1、主要目标

(1)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为基数下降20%。儿童溺水死亡率以2020年为基数下降25%。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为基数下降20%。

(2)儿童食品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9%以上,儿童用品、玩具中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指标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在用大型游乐设施的定检率达到100%。儿童药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

(3)儿童受暴力犯罪侵害和性侵害的比率逐年下降。

(4)学校校车100%达到安全标准,中小学警务室覆盖率达到100%,幼儿园安保人员、监控配置达到100%。

2、策略措施

(1)创建儿童安全环境。加强宣传培训,帮助儿童及其看护人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培养儿童的安全行为习惯。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利用学校周边的值守岗亭、银行、医院、药房等场所布建“儿童安全屋”,为儿童提供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庇护和救助。加强村庄环境治理,排除安全隐患。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儿童安全保护措施。落实儿童伤害发现、报告和首接责任制度,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和人员履行强制报告责任,构建家校社相结合的儿童保护体系。依托各级网格化管理平台,完善“儿童主任+网格员+专家+社工+志愿者”的儿童保护工作队伍。

(2)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制定实施预防儿童溺水行动计划。落实溺水防控措施,隔离、消除家庭及校园环境的溺水隐患。加强农村地区相关水体的防护隔离和安全巡查,加强开放性水域、水上游乐场所、船只等安全管理并配置适用于儿童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学校预防溺水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教育,普及儿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导儿童使用安全游泳场所。

(3)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儿童骑乘非机动车使用安全头盔和反光标识。在托幼机构、校园周边设置儿童优先区,设立儿童视角的警示标志。通过设立儿童护学岗和彩色立体斑马线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提高家长看护能力,培养儿童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4)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烫伤、中毒等伤害。加强儿童产品安全性监督与管理,及时清除环境危险因素。预防儿童烧伤、烫伤,教育儿童远离火源,引导家庭分隔热源、安全使用电子电气产品。预防儿童中毒,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包装,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农药、药品、日用化学品等的识别和保管能力。提升婴幼儿有效照护能力,预防婴幼儿窒息。规范犬类管理及宠物饲养,预防儿童被动物咬伤。

5)加强涉及儿童的食品、药品、用品安全监管。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消除儿童集中用餐各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定期开展儿童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抽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治理机制,保障儿童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为儿童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加强儿童个人信息和网络隐私安全保障。

(四)儿童与福利

1、主要目标

(1)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强化儿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

(2)培育发展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儿童社会工作者。

(3)构建覆盖全镇的普惠、安全、优质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左右。

(4)孤儿及贫困家庭儿童生活、教育、医疗、公平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面和康复率进一步提高。

(5)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提高关爱服务水平。加强镇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儿童社会工作者比例和拥有各级社工资格证的比例。

(6)建立健全监测预防、发现报告、紧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保护机制有效运行。

2、策略措施

(1)完善儿童福利制度体系。逐步建成与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需要相匹配、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加大困境儿童保障力度。扩大儿童福利覆盖面,增加儿童福利项目,提高儿童福利标准,实现儿童福利由补救、托底功能向预防、发展功能的过渡,推动儿童福利覆盖全体儿童。

(2)完善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和救助政策。落实困境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政策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倾斜政策,降低起付线。着力解决贫困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断保、漏保问题。探索设立儿童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加强对儿童罕见病和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

(3)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落实《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强化政策引领,培养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机构和社区照护服务设施。鼓励和支持单位、机构和社会力量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托育机构的综合监管,完善托育服务的标准规范,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

(4)提升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水平。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建立和畅通亲属抚养、家庭寄养、依法收养等家庭化养育为主,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为辅的安置渠道。充分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监护责任。

(5)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强化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完善0-6岁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和残疾儿童数据库。支持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残疾儿童开展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增强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6)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强化政府属地责任,落实关爱帮扶政策措施。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照护协议签订率达100%。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以及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常态化开展寒暑假特别关爱行动,认真做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儿童关爱保护项目、“梦想改造+”行动、“海生草”等关爱留守儿童公益项目。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行为和安全自护的指导服务。

(7)加强儿童福利服务阵地和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推进镇、村儿童福利服务阵地和专业队伍建设,实现镇未成年人保护站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干全覆盖。加强对镇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等儿童工作者的培训与管理,提高儿童社工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增加社工服务项目投入,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措施配备镇、村(社区)专兼职社会工作人员。推广使用《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建立有效的基层儿童社会工作评价、监督与反馈机制。

(五)儿童与家庭

1、主要目标

(1)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

(3)教育引导家庭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科学育儿方法。

(4)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5)覆盖全镇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90%的村(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

2、策略措施

(1)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重视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健康思想和良好品行教育影响儿童。

(2)强化家庭监护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家庭监护的法定职责,创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安全、适宜的家庭环境。

(3)引导家庭培育和传承良好家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建构和营造人格、尊严、价值平等、和谐融洽的夫妻关系与代际关系。

(4)培育和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村图书室设立亲子阅读区。

(5)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依托学校家长学校、公共服务设施、妇女儿童之家等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构建“社区全域、父母全程、家庭全类型”的“三全”家庭教育指导模式,打造一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

(六)儿童与环境

1、主要目标

(1)将儿童优先理念纳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关爱、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2)提高儿童阅读量和创作能力,儿童阅读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3)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农村供水入户率达到10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保持在99%以上。

(4)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5)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100%的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

(6)禁止使用童工和对未成年人的经济剥削。

(7)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利用互联网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2、策略措施

(1)大力宣传、普及和践行儿童优先理念。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保障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明确儿童专用设施建设标准,着力打造儿童友好社区、道路、医院、学校、图书馆,构建一批具有儿童友好特色的公共设施和文化空间。

(3)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切实守护饮用水安全。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源污染。营造儿童宜居的绿色家园。

(4)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江苏省预防未成年犯罪条例》。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

(5)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法治进家庭”活动。加大“八五”普法力度,提高家长、教师、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6)加强儿童人身权利保护。完善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孕产妇就医生产身份识别机制,加强对医学出生证明的管理,源头防止非法买卖和拐卖儿童。建立儿童受暴力伤害的预防、报告、反应、紧急救助和治疗辅导工作机制。依法严惩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依法保护儿童的隐私权。

(7)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防犯罪教育。深化“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建设工作,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实现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

(8)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教育。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受理、调查、立案和转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三、实施和评估

(一)组织实施

1、镇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政府协调镇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镇儿童规划》。镇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根据《镇儿童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范围,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2、各村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儿童发展年度计划,确保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要把儿童发展年度计划的实施作为行政村管理儿童事务的重要手段,纳入村议事日程。

3、建立健全实施《镇儿童规划》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每年要向镇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书面报告《镇儿童规划》的实施工作情况。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按市、区妇儿工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通过年度监测评估,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重点目标及时加以调适、补充。

(二)监测与评估

1、加强对本规划实施进程的监测评估,镇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应将监测统计工作纳入年度常规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的状况和变化;要加强对反映《镇儿童规划》执行情况的各项数据资料的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干预措施,为如期达标提供策略。

2、建立监测评估工作制度。镇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起监测评估机构和相应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规划的实施情况。

3、建立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镇有关部门每年要向镇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报送实施规划的年度统计报表和年度监测报告;镇妇儿工委组织审评,形成本镇儿童发展状况年度报告,并及时报送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区统计局。2023年进行《镇儿童规划》中期评估,2025年进行终期评估。

                                                                     墩尚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