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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276809/2021-00008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1-11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连云港市厉庄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 ||
文号: | 赣发改价发〔2021〕65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对连云港市厉庄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连云港市厉庄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提高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省物价局关于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定价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18〕41号)等有关规定,经过成本调查、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并报区政府同意,核定你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300元/生·学期。对入住公寓的学生,除收取住宿费以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与住宿相关的费用。
你校接到批复后,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执行期间,如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连云港市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