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09/2021-00008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1-11
信息名称: 关于对连云港市厉庄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号: 赣发改价发〔2021〕65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时效:
阅读次数: 字号:【
关于对连云港市厉庄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连云港市厉庄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提高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省物价局关于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定价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18〕41号)等有关规定,经过成本调查、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并报区政府同意,核定你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300元/生·学期。对入住公寓的学生,除收取住宿费以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与住宿相关的费用。

你校接到批复后,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执行期间,如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连云港市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