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09/2024-00015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1-20
信息名称: 关于明确秦山岛景区门票和船票价格的通知
文号: 赣发改价发〔2024〕72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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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秦山岛景区门票和船票价格的通知

赣发改价发〔2024〕72号


连云港秦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岛景区门票船票价格的申请》收悉。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苏发改规发〔2023〕3号)《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2号)文件精神,在对秦山岛门票、船票价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就秦山岛景区门票、船票价格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秦山岛景区门票价格60元/人。

  二、 秦山岛旅游码头到景区往返船票价格80元/人。

  三、景区门票价格应落实以下优惠政策:

  (一)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的儿童、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以及重度残疾人的一名陪护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免收门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士)、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有效身份证免收门票。

  (二)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60周岁(含60周岁)至70周岁(不含70周岁)的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实行门票半价优惠。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门票价格优惠政策。

  四、希望你单位加强景区管理和服务,提升景区旅游品质,并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及政策宣传解释等相关工作,自觉接受价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连云港市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