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09/2025-00011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发布机构: 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05-27
信息名称: 关于对赣榆汇文双语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号: 赣发改价发〔2025〕33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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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赣榆汇文双语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赣发改价发〔2025〕33号

赣榆汇文双语学校:

你校《关于拟调整培养费、住宿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过对你校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成本进行成本调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集体审议等定调价程序,现调整你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小学学费调整标准为4300元/生·学期、初中学费调整标准为6200元/生·学期。

二、住宿费调整标准为550元/生·学期。

以上标准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执行期间,如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你校接此批复后,要做好宣传解释和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连云港市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