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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276809/2025-00011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赣榆汇文双语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 ||
文号: | 赣发改价发〔2025〕33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对赣榆汇文双语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赣发改价发〔2025〕33号
赣榆汇文双语学校:
你校《关于拟调整培养费、住宿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过对你校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成本进行成本调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集体审议等定调价程序,现调整你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小学学费调整标准为4300元/生·学期、初中学费调整标准为6200元/生·学期。
二、住宿费调整标准为550元/生·学期。
以上标准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执行期间,如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你校接此批复后,要做好宣传解释和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连云港市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