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09/2021-00010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1-11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赣榆华杰双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号: 赣发改价发〔2021〕67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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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赣榆华杰双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连云港市赣榆华杰双语学校:

你校《关于提高培养费住宿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价费〔2018〕69号)等有关规定,经过成本调查、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定调价程序,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你校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小学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5000元。

二、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7100元。

三、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490元。

四、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五、你校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并不得与学费、住宿费合并统一收取,收费时要使用规定票据。

六、你校接到批复后,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连云港市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