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09/2022-00011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21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赣榆区2022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赣价调控联〔2022〕1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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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榆区2022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赣榆区2022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榆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

                                   (赣榆区发改委代章)

                                      2022年6月21日

附件:

赣榆区2022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连云港市2022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连价调控联〔202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确保实现2022年全区价格总水平在合理区间,努力实现全区价格总水平年度预期调控目标,为我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现制定2022年赣榆区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价格调控目标

2022年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不高于省市规定的3.0%调控标准。

二、具体任务

1.严格落实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价格调控责任,确保生产、储备、流通、监管等各项调控措施落实到实处。健全完善价格监测预测预警、防范价格异常波动调控、突发情况处置等常规机制。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使用。严格落实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保障机制和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2.全面保障重要农产品生产工作。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统筹抓好粮油、肉、菜、蛋、奶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全区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08.6万亩,其中大豆1.1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0.9万亩。新增高标准农田7.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面积0.7万亩,优质食味稻米比重达50%以上。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稳定生猪生产,全区能繁母猪稳定在1.37万头左右,猪肉自给率目标115%。加快建设“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认定绿色蔬菜基地1个,稳定全区蔬菜播种面积在18.9万亩以上。适当扩大叶菜类速生保供蔬菜的播种面积,促进均衡供应。(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保障粮油市场供应。严格落实国家、省粮食购销政策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有序安排区级储备粮油轮换,加强粮油产销衔接,根据市场供需和价格情况,及时向市场投放粮油。完善粮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供机制,全面提升应急保障水平,及时应对市场突发状况。落实国家对生产者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

4.加强重要民生商品流通供应保障。优化批发市场规划布局、提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流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工程建设和农贸市场“平价菜摊”建设。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和促进重要民生商品流通的相关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推动大型连锁企业、批发市场与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种养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组织农超、农企、农校对接,举办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建立粮食、生猪、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跨区域协作机制,鼓励和引导我区企业和重点产区签订长期保供协议,构建稳定可靠的产销协作关系,弥补供需缺口。(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合作社)

5.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落实好重要农产品、“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储备等财政支持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落实《连云港市价格调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区调节基金规模不少于200万元,重点在于推动价格监测、价格信息发布和困难群体补助等方面发挥作用,提升基金调控实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6.强化市场监测和预警预报。加大“菜篮子”商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场各环节信息监测监控力度,完善市场信息监测预警预报体系,扩大监测覆盖面,提高监测点代表性和准确性,通过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及时科学合理调控市场。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全区“菜篮子”产品生产环节产量及价格等指标监测和分析预警预报,包括全区粮食、油料和蔬菜播种面积及产量、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猪肉产量等,积极指导农户根据市场信息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种养品种和规模。商务部门要做好“菜篮子”商品流通环节市场信息监测和分析预警预报,包括市场批发价格和市场供应情况等,指导商户企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做好商品储备调运,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发展改革部门要继续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加强粮油、猪肉、蔬菜等“菜篮子”商品零售环节和其他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预报,引导市场理性预期。(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7.加强市场监督检查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粮油、肉蛋菜等“菜篮子”商品市场巡查和价格监管力度,积极释放监管信号,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探索和创新价格监管手段,强化行业管理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同配合,增强价格监管合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提高价格监管效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8.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因地施策,分类指导,规范商品住房市场销售及价格行为,防止房价大起大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

9.加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查统计。加强居民消费价格和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指数运行情况。做好全区粮食、油料和蔬菜播种面积及产量、生猪、繁育母猪存栏数量、猪肉产量等指标统计。(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赣榆调查队、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

10.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机制。继续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CPI月同比涨幅情况,按月核定发放全区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确保指数公布当月发放到位,做好全区价格补贴发放情况汇总统计上报工作。继续落实困难群体水电气居民价格优惠政策,保障困难群体对水、电、气的基本需求。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按隶属关系,认真落实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建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与物价联动补贴机制,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育局)

11.加强市场引导和预期管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创新方式方法,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供应、监管等信息动态,主动引导市场预期和群众消费心理。全面、准确、客观解读价格政策,增强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市场正面宣传和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及时应对和处置市场供应和价格舆情,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组织实施

1.强化组织领导。区市场价格联席会议负责全区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订、督查和考核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组织衔接等工作。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充分发挥价格调控工作在抓生产、保供应、强流通、促消费以及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明确目标责任。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价格调控责任体系,明确调控目标,细化相关举措,完善目标工作备查台账,抓好责任落实。

3.严格督查考核。区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省市对口部门的衔接和沟通,努力争取工作指导。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跟踪了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或联络员会议,通报调控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年底对全年调控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下年度调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