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809/2023-00004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赣榆区202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赣价调控联〔2023〕1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区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完成我区2023年价格调控目标,现将《赣榆区202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赣榆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
(赣榆区发改委代章)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赣榆区202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确保我区居民消费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全区年度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连云港市202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连价调控联〔2023〕1号)精神,现制定2023年赣榆区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价格调控目标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0%左右。
二、具体任务
(一)严格落实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严格坚持和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价格调节专项资金、重要民生商品储备等制度。健全完善价格监测分析及预测预警、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突发情况处置等常规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二)稳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生产面积增、产量稳,全区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09.38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2万亩,新增高标准农田3.14万亩,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7%。抓好重要农副产品稳产供应,加快推进0.2万亩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稳定全区蔬菜播种面积在19万亩左右。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稳定生猪生产,年出栏达到35万头,确保100%完成市考核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保障粮油市场供应。严格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有序安排区级储备粮油轮换。完善粮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供机制,全面提升应急保障水平,及时应对市场突发状况。加强粮油市场监督和检查,维护粮油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四)强化“菜篮子”商品流通供应保障。保障交通物流畅通,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和促进重要民生商品流通的相关政策。提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流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工程建设和农贸市场“平价菜摊”建设。指导商超、农贸市场与主要种植基地达成直供协议,增加本地农产品销量。建立粮食、生猪、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组织农超、农企、农校对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合作总社、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
(五)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落实好重要农产品、“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储备等财政支持资金,设立价格调节专项资金,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使用管理,提升专项资金调控实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六)强化市场监测和预警预报。加大重要民生商品市场各环节信息监测监控力度,完善市场信息监测预警预报体系,扩大监测覆盖面,提高监测点代表性和准确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全区“菜篮子”产品生产环节产量指标监测和分析预警预报,积极指导农户根据市场信息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种养品种和规模。商务部门做好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信息监测和分析预警预报,指导商户企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做好商品储备调运,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发展改革部门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预报,引导市场理性预期。建立完善市场信息监测及分析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生)猪肉、蔬菜等“菜篮子”商品市场产供储销情况。(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委)
(七)强化维护农产品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加大粮油、肉蛋菜等“菜篮子”商品市场巡查和价格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和创新价格监管手段,推进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创新。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操控市场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严禁区域封锁、市场分割等做法,维护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八)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因地施策,分类指导,规范商品住房市场销售及价格行为,防止房价大起大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
(九)完善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机制。继续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CPI月同比涨幅情况,按月核定发放全区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继续落实困难群体水电气居民用价格优惠政策,保障困难群体对水、电、气的基本需求。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育局)
(十)加强市场引导和预期管理。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供应、监管等信息动态,主动引导市场预期和群众消费心理。全面、准确、客观解读价格政策,增强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市场正面宣传和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及时应对和处置市场供应和价格舆情,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组织实施
1.强化组织领导。区发改委统筹、指导全区价格调控工作,对各部门价格调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协调解决价格调控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切实把抓生产、促流通、保供应、稳物价等价格调控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明确目标责任。区发改委要抓好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强化落实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健全完善价格调控责任体系,明确调控目标,细化相关举措,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各项价格调控目标任务落实到实处。
3.严格督查考核。区发改委要跟踪了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推进调控目标任务落实,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定期进行考核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