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884/2021-00011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赣马镇 | 成文日期: | 2021-06-29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赣马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赣马政发〔2021〕29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各村,各相关单位:
《赣马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马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赣马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
整治行动“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省市、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决定从6月到8月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以下简称“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苏农业〔2021〕19号),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农〔2021〕88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榆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赣政办通〔2021〕2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赣马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决策部署,深刻汲取秦岭事件和近期部分地区“大棚房”问题反弹回潮的教训,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主动入位、担当作为,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核查排查。聚焦三类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执行“大棚房”整改标准,严格控制在“单层、15m2以内”)。具体清理整治范围和整治整改标准按照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关于扎实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意见》(苏农传﹝2019﹞7号)规定的三类清理整治范围和四项整治整改标准执行。
(二)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精准发力,限期整改。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中涉嫌改变农业设施用途、骗取涉农资金补助的,上报区相关部门坚决追回。
(四)严肃执纪问责。对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移交镇纪委;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按照耕地质量标准,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镇农技中心、自然资源所要主动作为,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即日起至2021年7月8日前各村要开展全面排查,要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各村要将“大棚房”问题分村明细表(见附件2)填好并盖章,经片区包村领导、村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8日前报镇“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镇农技中心),核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零报告。7月9日-12日镇农技中心、自然资源所现场核查。7月13日上报区“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二)坚决整治。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从2021年7月下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改攻坚。按照“回头看”方案和苏农传﹝2019﹞7号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实行整治整改任务书制度,各村要对所有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一编号,明确具体整改任务、整改举措和整改完成期限,确保按期、全面、彻底整治整改到位。
(三)总结上报。8月8日前,镇全面总结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情况,结合实际形成总结,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专项行动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村级责任,实行镇级抓总、村级负责、部门协同的推进机制,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技中心、自然资源所、派出所等部门参加的镇“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技中心,承担日常工作。各村对本村的专项行动负总责,对本村耕地保护、遏制农地非农化负总责,要做好组织动员、清查整治、情况汇总报送等工作。镇农技中心、自然资源所在镇政府统一部署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加强专项行动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专项行动各项措施。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把清理排查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全面查、反复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镇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三)强化监督,畅通信息。各村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镇“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报告本村清理整治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举报电话:8638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