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884/2021-00004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赣马镇“护安发展·惊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赣马政发〔2021〕11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各村、各有关单位:
根据赣榆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赣榆区“护安发展·惊雷”行动实施方案》(赣安专办[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并经镇政府研究,利用1个月时间在我镇辖区范围内再次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惊雷”行动。现将“惊雷”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组织排查,严格贯彻落实。
赣马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赣马镇“护安发展·惊雷”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4.21”事故教训,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护安发展·惊雷”行动,再次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大排查。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目标,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防治综合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底。
三、实施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使用、餐饮场所燃气、道路交通、民房、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小散乱”企业(加工点)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按照“大数据+网格化+ 铁脚板”方式,对各村和行业领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含仓储、停产半停产企业、加工点等)和空置厂房仓库的全面排查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一张表”;二是突出对去年以来大排查大整治各类点位“回头看”,做到风险可控,隐患清零,特别是确保小化工、各类“小字头”违法违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和“停产停业”企业“两断三清”;三是突出对新发现问题隐患的立行立改,结合全镇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未排查的点位,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使用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检查,确保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闭环管理。
(二)开展隐患挂牌督办。发现重大隐患后,要按照《连云港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试行)》要求,责成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单位填报《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附件2),实施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隐患整改的协调和督查,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按期消除。
(三)开展安全精准执法。对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重大隐患,及时采取责令停止生产、撤离人员等现场处置措施。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消除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单位要通过行政执法、联合执法、信用惩戒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和行业领域行动的组织领导,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按照“村村到、家家到”的要求立即开展排查。各片片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协调解决好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三个必须”要求,全面开展检查,确保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二)抓好统筹协调。要加强工作统筹,各片区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督促各村及时全面开展检查,并进行不定期督查。各村要根据实际,建立排查台账并及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排查到位,全面落实“惊雷”行动网格化和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各村、各单位“惊雷”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根据需要对各村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各村要做好材料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少的村要于4月6日前、一般村要于4月13日前、生产经营单位较多的村(例如城里、官河等)要于4月20日前完成排查报送。报送材料主要是排查整治清单附件1,需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文档。若发现重大隐患,及时联系镇安委办。镇安委办将适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