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884/2020-00005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赣马镇 | 成文日期: | 2020-05-21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赣马镇河库“两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赣马政发〔2020〕21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各村、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镇河库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确保河道和水利工程安全,结合本镇实际制定《赣马镇河库“两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马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赣马镇河库“两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对象概况兴庄河、青口河、沙汪河、毛庄河、厉庄河为流域性河道,主要功能为排涝、供水、灌溉。玉带河、石梁河水库北干渠、塔青干渠及镇域内7条支渠,主要功能为排涝、供水、灌溉。影响河道水质的主要原因是养殖排污口,其它主要污染源是农村生活污水及农业灌溉和雨季排涝田间废水。
二、整治内容
违法占用河道空间范围积存垃圾;非法围河造地(田)、擅自围垦河道;非法圈圩种植(养殖);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高秆植物的行为;违法建设涉水建筑物行为(包括违法建设妨碍河道功能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禁止在河道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违法向河道排放废污水、倾倒废弃物(包括擅自设置排污口向河道倾倒、堆放、填埋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等行为)。经核查,全镇现有“两违”问题86处,其房屋61处、养殖场2处、铁皮房1处、厂房1处、墙头3处、厕所7处、棚子4处、养殖棚屋1处、垃圾厂1处、建筑附属1处、新建房3处、废弃房1处。
三、整治目标及计划安排
(一)发布整治通告(2020年5月16日)
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我镇“两违”问题主要体现在违规建房、养殖棚、旱厕、圈围等。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河湖“两违”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横幅、墙体标语等加强宣传引导,同步发布“两违”行为专项整治通告,向所有“两违”主体传达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明确专项整治的具体要求和政策措施,形成良好整治舆论氛围。
(二)自行清理阶段(2020年5月30日前)
1、通告发布工作完成后,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督导“两违”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停止“两违”行为,依法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自行拆除。
2、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沿线农业种植,一律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积极推广高效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整治。继续开展畜禽养殖综合治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一律取缔。计划至2020年化肥使用总量较2015年降低5%以上,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三)依法整治阶段(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30日)
自行清理阶段结束后,“两违”当事人仍没有自行清理、消除“两违”行为的,由属地村统筹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对“两违”行为进行依法整治,同时要加强对河道管理及保护范围的动态监管,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两违”行为,历史涉河“两违”行为基本销号。对抗拒执法等行为要依法予以惩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联防联管机制,加强河道管理与保护。计划于2020年12月之前对沿河树木进行确权划界,明确管护主体,统一布局种植。
四、任务分工
1、沿河镇级河长、各村河长:负责制定属地范围内河道两岸棚户区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拆除清理辖区河段河岸违建、堆放;负责辖区范围内畜禽养殖的清理工作;负责辖区河道生活排污口和支流的污水治理、疏浚等整治工作;负责河道范围内渔网渔簖清理工作;负责属地管理范围内河岸绿化景观建设。
2、水利站:负责河库保护规划、河道蓝线规划编制及执行;负责水体生态建设;负责河道确权划界工作;负责河道日常巡查、河道调水补水、水系连通、岸坡整治及河道配套设施建设工作;负责临河、跨河建设项目监管工作。
3、环保办:负责对河道沿线工业企业、规模畜禽养殖场排口调查、登记,在重点排口、主要入河支流建立水质监测点,监管企业的废水收集、处理和排放;负责对河流起止断面进行水质监测;负责对河道沿线工业企业污水排口进行整治;依法对偷排、超标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进行查处。杜绝工业企业偷排污水行为。
4、建管所:协调推进河道沿线城乡环境治理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并加强长效管理。配合做好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与确权工作,及时做好相关规划服务工作。
5、农技中心:深入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河道沿线周边畜禽养殖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管理保护。在服从河道防洪、排涝和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负责河道堤防绿化管理。
6、财政所:落实水环境治理、长效管理等相关资金政策并监督资金使用。
7、国土所:协调指导河道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配合做好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与确权工作。
8、派出所:负责“两违”专项整治行动治安等工作。
9、宣传办、党政办:负责新闻报道、信息宣传、标语制作、广播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