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84/2023-00002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赣榆区赣马镇 成文日期: 2023-05-30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赣马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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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马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赣马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现将《赣马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马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赣马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安委会《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赣安办[2023]5号)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开展技术指导。

2.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实行闭环管理,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全面排查1次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严禁聘用或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企业全面排查1次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管理职责不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问题;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5.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岗位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各类企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九小场所”、工地集宿区、人员密集场所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加强培训并统一佩戴明显标识。

6.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危险作业管理、发包(出租)管理等安全生产制度;对风险程度高的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生产经营场所,制定并落实专项管理制度;危大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7.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全员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隐患排查相关技能。组织对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规范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全员教育培训虚化弱化;培训内容针对性、适用性不强,教育培训质量不高;培训范围未全员覆盖,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不高;过度依赖第三方机构,安全培训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问题,补足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短板弱项。

8.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提升应急避险意识。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等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针对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二)强化部门安全责任,狠抓监督检查和精准执法,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1.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2022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发展安全“三百工程”、冬季专项治理行动、岁末年初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23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宾馆旅店风险隐患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月行动等工作中明确的重点整治内容基础上,对标对表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现有判定标准,主动对接省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方案,按照“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补充完善重点整治和检查事项,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从“条”上统筹推动各系统专项行动。

2.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的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到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宣传解读,要通过多渠道广泛开展解读,将排查整治重点和安全检查要求宣传到行业内企业单位,指导督促企业明白“查什么、怎么查”,确保对重大事故隐患“会自查、会整改”。

3.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集中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引导监管执法人员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4.突出危化品使用、交通运输、工贸、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企业主体责任20项重点整治事项,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一线加强督促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精准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闭环整改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

5.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对无证动火等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刑衔接力度。要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实施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6.积极运用“四不两直”、异地执法、交叉互查等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主动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加大重大事故隐患通报曝光警示力度,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三)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专题学习,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研究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地区本质安全水平。

2.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动员部署,定期听取汇报,推动专项行动落实;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深入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3.组织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栏目,宣传专项行动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推行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全社会匿名举报,对查实情况进行重奖,并设立举报电话:86381000。

4.推动基层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工作机制。

5.要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都要对照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倒查落实情况,作为认定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履行责任的重要依据,严肃追究责任。要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村、部门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分四个阶段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阶段(6月1日至10月10日)。企业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整治事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治理,聚焦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检查执法,推动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真查真改、主动报告、闭环整改。各村、各单位结合汛期高温等季节特点,及时完善排查整治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三)排查整治“回头看”阶段(10月11日至11月底)。组织对企业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到底;对行动开展不力、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巡查督导。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隐患整改情况、取得实际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组织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请各村、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于8月10日、12月10日前分别将专项行动阶段和总体开展情况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自本月开始,每月26日前报送附件1、2。

附件1:赣马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调度表

附件2:赣马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