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884/2024-00001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1-24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赣马镇2024年工贸行业粉尘 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印发《赣马镇2024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和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赣马镇2024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赣马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
赣马镇2024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吸取常州市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20”粉尘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有效遏制涉爆粉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发生粉尘爆炸事故,依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彻底排查治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风险管控为核心构建安全预防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工贸行业各类粉尘涉爆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重点整治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的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
三、整治重点
(一)基础管理
1.企业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风险辨识、评估和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编制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定期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检查,检查记录台帐及整改落实闭环管理情况。
2.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企业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
4.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及防火标志设置情况。
(二)现场管理
按照《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范标准,全面整治四个方面十项事故隐患:
1.建构筑物: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除尘系统: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3.防火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4.粉尘清扫: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及隐蔽部位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四、具体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1月底前)。一是全面排查核实辖区粉尘涉爆企业数量、涉粉作业人数、除尘设备配置等情况,完善监管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于1月28日前报送附件1。二是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对照《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自查表》(附件2)开展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积极引进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和行业内专家,深入排查分析风险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逐项制定落实整治措施,1月底前,报送《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自查表》,2月底前将自查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全部整改到位,并报送整改报告。
(二)执法检查阶段(2月7日底前)。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核查企业自查情况并对照《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2)对辖区内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事项问题,依法严厉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要深刻汲取常州市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20”粉尘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把粉尘防爆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强化源头、统筹推进。将粉尘防爆整治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鼓励支持高风险、人员密集的涉爆粉尘企业实施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不断提高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执法,抓好闭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附件:
1.《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自查表》
2.《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