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884/2011-00035 | 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赣马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1-10-05 |
信息名称: | 赣马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文号: | 赣马政发[2011]51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为了进一步深化关爱女孩行动,不断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省市县集中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议的有关要求,镇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特制订实施方案。 | ||
时效: |
赣马政发[2011]51号
赣马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关爱女孩行动,不断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省市县集中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议的有关要求,镇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以及《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公安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提出的具体措施和任务要求,集中半年多的时间,由赣马镇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联手,在全赣马镇范围内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治理活动为实现我赣马镇“十二五”时期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下降并趋于平衡目标创造条件。。
(一)建立出生实名登记等管理制度。按照“严格把关、确认身份,核发证明、登记造册,双向反馈、服务决策”的工作流程,对新生儿出生实行实名制管理。加强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管理,完善并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
(二)推行“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实行标本兼治,全面推进长效管理,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责任联担、管理联手、奖扶联动、信息联通、查处联合”的“齐抓共管”长效机制,保证覆盖到全镇所有、个体诊所和药店、性保健品商店,实现综合治理秩序明显好转,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宣传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集中专项行动期间,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妇联等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联合行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两非”案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各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受理,对举报的每一条涉案线索要认真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处理到位。
(二)完善相关单位日常管理制度。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对新婚夫妇按法定身份证明录入其相关信息,对有生育能力的已婚育龄妇女及其配偶按法定身份信息进行核对、校正。卫生部门要具体做好出生实名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对助产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证出生医学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资料的完整和真实。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新生儿入户管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各助产单位的医务人员、人口计生部门的统计人员必须如实登记、上报出生人口情况。
(三)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建立部门、区域协作联席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做好信息统计监测工作。全面落实制度管理、利益导向、动态督导、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四)开展宣传倡导活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开设专栏、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涉案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集中治理“两非”专项行动由赣马镇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牵头,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开展。赣马镇成立集中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赣马镇人口计生服务站。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一)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向赣马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二)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对全赣马镇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保健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
(三)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工商、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工商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据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全赣马镇集中治理“两非”专项行动于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开展,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阶段(2011年9月下旬—10月上旬)
赣马镇成立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于9月底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并于9月底上报赣马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0月上旬-10月底)
自查的主要内容为:2008年以来性别比综合治理情况和存在问题。自查的重点为: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有关制度执行情况;人口计生、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情况以及建立信息共享、目标责任考评等长效工作机制情况。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各相关部门设立专线、指派专人负责工作,各相关部门形成自查报告,于2011年10月底日前报送赣马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镇督查和迎接县检查阶段(2011年11月上旬-2012年2月)
赣马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督查组,由集中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积极做好迎接省市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2月底-3月上旬)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赣马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做好总结工作。同时,将组织联合执法督查组对各镇和相关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进行督查和评估。对专项整治行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镇、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此次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领导,搞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打击“两非”的政策规定,加强对重点案例跟踪剖析,为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遵纪守法。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对各相关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出生实名登记制度是否建立,各项管理措施、优惠奖励政策是否得到落实,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局面是否真正形成等。验收结果作为考核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票否决”的重要依据。对在专项集中治理活动中查处“两非”案件实现重大突破的各单位,赣马镇财政给予专项奖励。
赣马镇人民政府
赣马镇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卢玉旺 镇纪委书记、政法书记
副组长:董自宏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都梅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谢修科 镇计生助理
孙 权 镇卫生院院长
万发武 官河卫生院院长
冯读华 镇派出所所长
邱孟志 镇工商管理所所长
董 蕾 镇妇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