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884/2018-00024 | 分类: | 08 |
发布机构: | 赣马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8-21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 专项行动的通知 | ||
文号: | 赣马政发〔2018〕50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安[2018]3号)及8月7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现制定《赣马镇关于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赣马镇关于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赣马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9日
赣马镇关于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查三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措施落实,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安〔2018〕3号)要求,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镇组织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落实)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细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坚持问题导向,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通过随机抽查、量化打分、倒查督查、综合评价、通报曝光,全面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堵塞监管漏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筑牢全镇“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安全基础。
二、督查时间
2018年8月—12月。
三、督查范围
安全生产“一查三督”专项行动覆盖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四、督查内容
1.一查内容:落实《关于印发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赣马政发〔2018〕40号)情况,是否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制度,是否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和例检工作制度,是否加强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见附表)
2.督导企业主体: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是否依法生产经营建设,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3.督导部门监管:行业监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不审批不监管、不发证不管理、只管理不执法等履职不到位现象,部署推动涉及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文件、专项行动、重点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督导属地管理:及时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情况,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并配备人员和装备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情况,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等。
五、督查措施
(一)随机抽查。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建立涵盖危化行业企业、冶金工贸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行业企业、特种设备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行业企业等企业的完整的企业库。市、区两级将根据企业名单和数量,通过电脑软件随机抽取。
(二)量化打分。对照《关于印发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赣马政发〔2018〕40号)要求,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涵盖《安全生产法》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主要内容要求,对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评分表》(附后),逐项评价打分。综合评分80分(含)—90分为合格,90分(含)以上为优秀企业。优秀企业推荐市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候选名单。
(三)倒查督查。在通过检查执法来督促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对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是否履行到位进行倒查督查。一是针对抽查企业时发现的问题,倒查行业监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订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不审批不监管、不发证不管理、只管理不执法等履职不到位现象,是否及时部署推动涉及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文件、专项行动、重点措施的落实等。二是针对抽查企业时发现的问题,依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倒查属地管理责任和地方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是否全面落实,是否及时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并配备人员和装备,是否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是否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等。
(四)综合评价。在抽查企业总数中,80%(含)以上企业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则镇(园区)、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为合格,否则确定为不合格。对确定为不合格的乡镇(园区)、部门和单位,至少进行一个月的整改后,再次组织综合评价。区级将通过抽查情况,对我镇进行综合评价。
(五)通报曝光。区安委会将在部署、抽查、督查、推动专项行动中,将通过内部文件简报和媒体公开等形式,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报表扬先进企业,坚决曝光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从严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每一次抽查倒查情况都要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
六、督查方式
在督查方式上,一是当面“问”,问岗位职责,落实措施,应知应会等;二是书面“考”,考法律法规和一年内重要文件部署贯彻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内涵及开展情况,主要安全风险及防控措施等;三是实地“看”,从制度、记录、公示、执行、现场,看全员责任和主体责任是否真正落实,重查主要负责人和一线岗位责任落实情况。
七、督查步骤
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动员(8月10日前)。各村、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关于印发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赣马政发〔2018〕40号)的落实,立即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动员,确保横到边、纵到底,消除盲点死角。行动部署情况将作为倒查责任落实的重要方面之一。
(二)企业自查自改(8月10日—9月10日)。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企业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完善提升工作,切实做到科学定责、人人明责、认真履责,真正做到“一必须五到位”。本阶段各地区、各行业要通过组织培训、现场观摩、专家指导等方式,推动、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检查整治(9月10日—10月10日)。各村、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检查标准,加强工作指导,严谨严格开展对标检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的部署,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四)区级抽查和督查通报(10月10日—11月10日)。区安委会将组成检查组,对我镇“一查三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按方案进行抽查。对抽查企业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交办督办,实行闭环管理,对涉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的问题进行倒查问责,对抽查督查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年底前,我镇将认真总结开展“一查三督”专项行动的经验,以在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完善提升。
八、督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镇安委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推动、督查、落实工作。
(二)强化检查指导,从严监管执法。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责,加强检查指导,从严监管执法。区安委会将对我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10%;镇领导小组检查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0%。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核问责。参加抽查督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统一工作标准,确保公平公正。镇政府将把“一查三督”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专项考核奖励。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一查三督”专项行动方案请于2018年8月10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从8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报送一次活动部署、自查自纠、检查督查、监管执法、通报曝光等工作情况。11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