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84/2018-00014 分类: 05
发布机构: 赣马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5-31
信息名称: 赣马镇2018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督查巡查 工 作 方 案
文号: 赣马政发〔2018〕31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为切实做好2018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有效遏制秸秆焚烧行为,确保全镇不因焚烧秸秆和秸秆抛河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特制定如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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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马镇2018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督查巡查 工 作 方 案

赣马镇2018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督查巡查

 

为切实做好2018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有效遏制秸秆焚烧行为,确保全镇不因焚烧秸秆和秸秆抛河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秸秆焚烧零火点为目标,突出重点,严格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影响高速公路的畅通,不因焚烧秸秆导致全镇出现严重的灰霾天气,不因秸秆抛河引发饮用水源污染事件。

二、监控时段

20185月20日至7月10日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级督查巡查机制。经研究决定,镇以工作区为主成立6个督查组、工作区区长是所辖工作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任督查组组长,各包村人员由工作区区长统一调度安排。镇成立,配备警车两辆,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督查巡查。镇督查巡查组要对所分区域焚烧秸秆情况全面掌握,确保督查巡查到位。

(二)开展综禁督查巡查。在督查巡查时段内,各督查巡查组每天24小时(重点为8:30-24:00)组织人员督查巡查。重点督查巡查收割还田机械调度、责任人员到岗到位情况以及禁烧情况;发现焚烧火点或过火痕迹时,巡查人员应立即对发生火点的时间、具体位置(经纬度)、焚烧面积等做好记录和照相取证工作,填写《秸秆禁烧现场巡查情况表》,并在督查巡查的基础上,做好举报火点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督查村处置火点。对于督查巡查中发现的火点,在做好记录取证的同时,通知火点所在村,要求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处置。对于较大面积的火情,在现场督查所在村处置到位。同时,严格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每日通报火点信息。实行火点信息每日零通报制度。每日将火点信息经各督查巡查组组长确认后,由联络员于每日20:00前反馈督查巡查情况,镇综禁办汇总后进行通报。镇综禁办电话:86012221

(五)加强督查巡查值班。镇综禁办安排带班领导及相关人员24小时值班。接到火点举报信息在第一时间通报相关督查巡查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六)严肃督查巡查纪律。各督查巡查组工作人员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开通。严格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督查巡查人员不得擅自请假或离开巡查岗位。

附件:

1、赣马镇2018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督查组

 

 

                       赣马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0日

 

附件1

赣马镇2018年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查组

 

第一组王都梅   王超穆   陈建宇

查范围:兴庄河以南242省道以所有村  车辆:环保车

第二组:柏亮枝        陈敬联

查范围:兴庄河以南242省道以西所有村 车辆:项目办车

第三组     谭卫枝   尚修强   

查范围:兴庄河以北所有村   车辆:城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