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884/2019-00020 | 分类: | 16 |
发布机构: | 赣马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10-25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赣马镇2019年度扶贫对象 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赣马政发〔2019〕52 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印发《赣马镇2019年度扶贫对象
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现将《赣马镇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马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3日
赣马镇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扶办〔2019〕1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镇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包括低收入农户脱贫、低收入农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脱贫不享受政策农户标注、经济薄弱村出列;低收入农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包括新识别低收入农户、新增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低收入农户(含脱贫户)基础信息更新;经济薄弱村(含出列村)基础信息更新;低收入农户(含历年脱贫户)帮扶措施信息核实、采集和录入。
(三)建档立卡数据核实核准
通过信息系统打印低收入农户基础信息、帮扶措施等对照表,入户核实核准各项数据信息,对信息系统中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完善和整改。
(四)脱贫人口“回头看”信息核实与更新
对2016年以来所有脱贫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经核实后属脱贫不实的予以回退,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脱贫后因病、因灾、因突发变故导致家庭重新陷入经济困难的,及时作返贫处理,纳入临时救助,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靠。
(五)边缘人口与脱贫监测户摸底
结合《连云港市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意见》,按照“人均纯收入略高于现行省定脱贫标准且有返贫风险”的标准,对非建档立卡的边缘户和已脱贫户进行摸底监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关注因病、因灾、因学等支出较大的农户家庭,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开展培训
10月16日前,按照市、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和本通知要求,镇扶贫办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10月12日前,各村组织完成村级低收入农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脱贫不享受政策的民主评议公示,以及拟达标经济薄弱村名单的上报工作;
2、10月22日前,镇扶贫办组织完成低收入农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脱贫不享受政策的镇级复核公示,拟达标经济薄弱村的镇级调查核实工作,将审核报告及动态管理名单报区扶贫办。
3、10月30日前,配合区扶贫办完成低收入农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脱贫不享受政策的区级复核公示,拟达标经济薄弱村审查公示工作。各村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完成低收入农户历年帮扶措施采集工作。
4、11月8日前,镇扶贫办完成低收入农户信息采集表、历年帮扶措施采集表、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等各类表格的审核工作。完成数据录入前的人员、物资、场地的准备及数据录入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1月8日前,镇扶贫办在完成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工作后,向区政府扶贫办书面申请开通信息系统相关功能,于11月28日24时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查漏补缺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
12月1日至10日,配合省、市、区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到户到人的具体问题清单。
(五)问题核查
12月11日至20日,镇扶贫办根据问题清单,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完善系统数据
12月21日至31日,在市、区扶贫办的统一组织下,对经核实的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
(七)工作总结
2020年1月1日至5日,镇扶贫办对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报告。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周期
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二)关于低收入农户脱贫校验功能
在信息系统中对“低收入农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三)关于做好与部门数据衔接的问题
针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我市已经通过阳光系统进行了比对,各相关部门对问题数据进行了核查与处理,各村要在行业部门核查处理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后的信息在国扶系统中统一标注,确保数据一致,避免出现“一个部门一套数据”问题。
(四)关于程序履行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实施,实行“两公告四公示两比对”,即申报公告、村、镇、区三级公示、异议处理公示和脱贫公告,并要进行数据比对和入户核对;落实“五签字五确认”要求,即识别人签字确认、农户签字确认、帮扶人签字确认、检查验收人签字确认、农户签字确认同意销账。
经济薄弱村:由拟出列经济薄弱村“两委”提出申请,镇政府组织入村调查核实,确定出列名单,上报区扶贫办。区扶贫办进行审查并在经济薄弱村所在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扶贫办。
(五)关于边缘人口和脱贫监测户的摸底
结合《连云港市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按照略高于现行脱贫标准(不超过省定脱贫标准的1.5倍)、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作为摸底对象。由村两委、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帮扶队员共同研究,提出名单,内部掌握。边缘人口和脱贫监测户不申请,结果暂不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是年度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很强,各村务必高度重视。要把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和检验教育成果的重点内容。村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力量,提供必要条件,要精心组织实施,保证组织有序、程序规范,使最终结果高质量。
(二)严把工作质量
要严格执行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要严把脱贫质量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数据质量是扶贫工作的生命线,是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的重要依据,各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数据质量,确保建档立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强化统筹协调
各村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不同阶段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工作督导
镇扶贫办将派出督导组,对各村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