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84/2019-00020 分类: 16
发布机构: 赣马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10-25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赣马镇2019年度扶贫对象 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赣马政发〔2019〕52 号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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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马镇2019年度扶贫对象 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赣马镇2019年度扶贫对象

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赣马镇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马镇人民政府

20191013

 

 

 

 

赣马镇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扶办201912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包括低收入农户脱贫、低收入农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脱贫不享受政策农户标注、经济薄弱村出列;低收入农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包括新识别低收入农户、新增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低收入农户(含脱贫户)基础信息更新;经济薄弱村(含出列村)基础信息更新;低收入农户(含历年脱贫户)帮扶措施信息核实、采集和录入。

(三)建档立卡数据核实核准

通过信息系统打印低收入农户基础信息、帮扶措施等对照表,入户核实核准各项数据信息,对信息系统中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完善和整改。

(四)脱贫人口回头看信息核实与更新

2016年以来所有脱贫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经核实后属脱贫不实的予以回退,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脱贫后因病、因灾、因突发变故导致家庭重新陷入经济困难及时作返贫处理,纳入临时救助,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靠。

(五)边缘人口与脱贫监测户摸底

结合《连云港市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意见》,按照“人均纯收入略高于现行省定脱贫标准且有返贫风险”的标准,对非建档立卡的边缘户和已脱贫户进行摸底监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关注因病、因灾、因学等支出较大的农户家庭,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开展培训

1016日前,按照市、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和本通知要求,扶贫办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1012,各组织完成村级低收入农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脱贫不享受政策的民主评议公示,以及拟达标经济薄弱村名单上报工作

21022日前,镇扶贫办组织完成低收入农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脱贫不享受政策的镇级复核公示拟达标经济薄弱村的镇级调查核实工作,将审核报告及动态管理名单报区扶贫办。

31030日前,配合区扶贫办完成低收入农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脱贫不享受政策的区级复核公示,拟达标经济薄弱村审查公示工作。各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完成低收入农户历年帮扶措施采集工作

4118日前,镇扶贫办完成低收入农户信息采集表、历年帮扶措施采集表、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等各类表格的审核工作。完成数据录入前的人员、物资、场地的准备及数据录入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18镇扶贫办在完成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工作后,向区政府扶贫办书面申请开通信息系统相关功能,于112824时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1130日前完成系统查漏补缺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

121日至10日,配合省、市、区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到户到人的具体问题清单。

(五)问题核查

1211日至20日,镇扶贫办根据问题清单,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完善系统数据

1221日至31日,在市、区扶贫办的统一组织下,对经核实的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

(七)工作总结

202011日至5日,镇扶贫办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报告。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周期

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8101日至2019930日。

(二)关于低收入农户脱贫校验功能

在信息系统中对低收入农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三)关于做好与部门数据衔接的问题

针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我市已经通过阳光系统进行了比对,各相关部门对问题数据进行了核查与处理各村在行业部门核查处理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后的信息在国扶系统中统一标注,确保数据一致,避免出现一个部门一套数据问题。

(四)关于程序履行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实施,实行两公告四公示两比对,即申报公告、村、镇、区三级公示、异议处理公示和脱贫公告,并要进行数据比对和入户核对;落实“五签字五确认”要求,即识别人签字确认、农户签字确认、帮扶人签字确认、检查验收人签字确认、农户签字确认同意销账。

经济薄弱村:由拟出列经济薄弱村两委提出申请,镇政府组织入村调查核实,确定出列名单,上报区扶贫办。区扶贫办进行审查并在经济薄弱村所在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扶贫办。

(五)关于边缘人口和脱贫监测户的摸底

结合《连云港市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按照略高于现行脱贫标准(不超过省定脱贫标准的1.5倍)、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作为摸底对象。由村两委、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帮扶队员共同研究,提出名单,内部掌握。边缘人口和脱贫监测户不申请,结果暂不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是年度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很强,各务必高度重视。要把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和检验教育成果的重点内容。村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力量,提供必要条件,要精心组织实施,保证组织有序、程序规范,使最终结果高质量。

(二)严把工作质量

要严格执行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要严把脱贫质量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数据质量是扶贫工作的生命线,是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的重要依据,各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数据质量,确保建档立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强化统筹协调

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不同阶段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工作督导

扶贫办将派出督导组,对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