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50/2022-00005 | 分类: | 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5-10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全系统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赣供发〔2022〕4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开展全系统自建房等既有建筑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基层(中心)社、社属各企业:
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刻汲取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立即深入推进全区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办电〔2022〕17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全系统既有建筑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认识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要性
供销系统既有建筑点多面广,房屋结构构件、设备设施逐渐老化,出租用房存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的装修行为,给建筑使用安全埋下事故隐患。
各科室、基层(中心)社、社属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严格执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等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系统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深刻汲取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坚持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整改突出问题,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深入开展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结合供销系统实际情况,对以下类型既有建筑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原作居住用途改造为面向社会作为生产经营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将一般住房改为饭店、商铺、小作坊、简易生产用房、承办红白喜事等房屋或场所;二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三是位于乡镇、城乡结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四是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集、改扩建的自建房;五是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六是私搭乱建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七是全系统安全检查中已经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存在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
各基层(中心)社、社属企业对排查出的列入隐患清单和其他新增的有明显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要及时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评估或鉴定为需要整治的隐患建筑,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并限期整改。要科学制定“一案一策”治理方案,实行清单管理、动态销号。
三、加强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领导
一要明确主体责任。各基层(中心)社主任、社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全系统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规范合理使用既有房屋,不得擅自进行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违规装饰装修、私搭乱建等可能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强化责任人合理使用、日常维护、规范改造、及时排险和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严格规范使用行为。
二要强化组织监管。机关各科室、各基层(中心)社、社属企业要切实扛起本部门既有建筑安全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危害使用安全的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活动。确保监管职责不留盲区漏洞,确保问题隐患排查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
四、时间安排
本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区总社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22年5月7日研究制订方案,5月8号至5月15号逐镇逐社、逐店排查,5月16日至17日进行信息排查情况汇总,5月18日至20日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对不符合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的既有建筑,要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并限期整改。
附:1.区供销总社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区供销总社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表
3.区供销总社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排查汇总表
连云港市赣榆区供销合作总社
2022年5月10日
附件1:
区供销总社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忠贤 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于 浩 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
刘复习 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
成 员:王召江 办公室负责人
刘永侠 资产经营管理科负责人
焦永祥 财务科负责人
王 艳 业务科负责人
孙传清 负责安全管理科
毛安云 机关党支部书记
王 茹 团委书记
苏盛娟 资产经营管理科办事员
张家金 柘汪中心社主任
王祥臻 石桥中心社主任
李 军 厉庄中心社主任
樊继胜 城头中心社主任
蒋长邦 墩尚中心社主任
朱时发 沙河中心社负责人
附件2:
区供销总社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表
被检查中心社或企业: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1 |
房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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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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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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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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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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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三合一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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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扩建)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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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人自行搭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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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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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既有建筑使用人签字: 排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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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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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区供销总社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排查汇总表
被检查单位:
序号 |
房屋名称 |
房屋所在地 |
建造时间 |
房屋结构 |
房屋 使用人 |
是否 三合一 |
改造扩建 情况 |
整改 措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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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