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50/2023-00005 | 分类: | 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区供销合作总社应急救援队的通知 | ||
文号: | 赣供发〔2023〕9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成立区供销合作总社应急救援队的通知
各中心社、社属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区供销合作总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队伍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在防范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区安委办有关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区供销合作总社应急救援队。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队 长:于 浩 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
副队长:颜景宪 党委委员、四级主任科员
队 员:孙传清 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刘永侠 资产管理负责人
王 艳 业务科负责人
焦永祥 财务科负责人
王建生 办公室负责人
蒋宇宸 一级科员
王非凡 办事员
李 靖 办事员
王 斌 云穗电商负责人
姜新磊 业务科办事员
附:区供销合作总社应急救援队组建实施方案
连云港市赣榆区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7月3日
附件:
区供销合作总社应急救援队组建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区供销社系统应急救援队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根据区安委办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区供销合作总社应急救援队分管领导:于浩,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13905128312;
2.队长:于浩,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13905128312;
3.副队长:颜景宪,党委委员、四级主任科员,13961305320;
4.队员:孙传清、安全管理科负责人;刘永侠、资产管理负责人;王艳、业务科负责人;焦永祥、财务科负责人;王建生、办公室负责人;蒋宇宸、一级科员;王非凡、办事员;李靖、办事员;王斌、云穗电商负责人;姜新磊、业务科办事员。
二、任务职能
区供销合作总社应急救援队工作职责为:维护稳定工作,防火防爆工作,化学危爆危化品安全经营,夏季防汛工作等。
三、职责权利
1.严格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心尽力。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应急救援以及其他任务。
2.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演练,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编造理出不参加。
3.维护稳定工作,防火防爆工作,化学危爆危化品安全经营,夏季防汛工作等。
4.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听从指挥,不能擅自做决定去救援,严格规范自己的救援行为。
5.要如实汇报并记录救援事项和过程,并做好救援工作总结。积极向上级汇报更好的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6.对不清楚、不明了的应急救援知识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的学习。
7.应急救援中配备必备的装备。
四、其他规定
1.本系统如发现突发公共事件应迅速报警,以最快的时间将公共突发事件的情况把报告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区供销总社接到警情后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小组赶赴现场后,立即选择有利地形设立指挥点,并设置醒目标志,方便救援人员和伤员识别,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3.抢险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指挥,按照以人为本,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在救援行动中随时注意事故的发展变化。
4.应急救援结束后,要及时清点人员和物资器材,按照应急领导小组指令,撤离现场。
5.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