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50/2020-00013 | 分类: | 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9-29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赣供发〔2020〕20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各科室、中心社、社属各企业: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抓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区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中秋、国庆“两节”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旅游及各类节庆活动多,生产经营非常活跃,人流、物流、车流进入高峰期,安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增多。各科室、中心社、社属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靶向发力、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安全措施、狠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联系点制度,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严格措施,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坚持点面结合、全程管控,紧盯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预案,切实加强人员、物资调配,增强检查监管力度。供销社系统安全监管重点是烟花爆竹和石油站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责任科室负责人要切实担负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力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和石油的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全流程监管。要加强对各中心社商场、门面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并加大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停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问题,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值守,提升事故防范应急能力
各科室、中心社、社属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按规定请示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确保节日期间指挥联络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同时要迅速处置,科学施救,尽全力救助遇险和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对延误突发事件处置时机造成重大影响的,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赣榆区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