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50/2018-00003 | 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供销总社 | 成文日期: | 2018-05-10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区供销合作总社落实《城乡环境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赣供发〔2018〕2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区供销合作总社落实《城乡环境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 ||
时效: |
关于印发区供销合作总社落实《城乡环境 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社属各企业:
区供销合作总社落实《城乡环境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社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赣榆区供销合作总社
二O一八年五月二日
区供销合作总社落实
《城乡环境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城乡环境大提升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环境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建立”的目标。现结合区总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城乡环境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委办发〔2018〕27号)要求,进一步改善提升城乡环境面貌,切实营造干净、顺畅、整齐、和谐的人居环境和对外形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区社将坚持城乡同步,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建章立制,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确保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为全面建设“强富美高”新赣榆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切实抓好“黄海路-文化路”路段和交通路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配合环卫人员做好包干路段内的环境保洁,确保路面、绿化带无垃圾,督促沿街住户、经营单位落实门前“四包”制度;
2.开展星期六义务劳动,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到包干路段进行义务劳动,劝导行人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制止翻越栏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意吊挂晾晒物品等不良行为;
3.协助交警、城管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规范停车秩序,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及时排放整齐,引导市民文明出行、文明停车。
(二)扎实开展文明创建进社区活动,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区社主要负责联系青口镇张城社区。
1.大力支持社区文明创建工作,帮助社区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2.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加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和帮教转化等工作。
3.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社区义务劳动,每个工作日期间,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到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指导和帮助社区整治环境卫生。
(三)深入开展“讲社会公德、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
1.贯彻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 关于印发赣榆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联动共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委办发〔2017〕25号)、《关于印发城乡环境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委办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系列宣传实践活动。
2.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红雨伞党员志愿服务、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3.认真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办公室内外要做到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要做到服务规范、礼貌待人、语言文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区社将成立城乡环境大提升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主要领导负总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系统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的推进工作机制,并认真制定落实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活动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城乡环境大提升活动,及时挖掘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及先进典型,充分运用报刊、网络等媒体,不断加强宣传报道的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细化目标任务,重抓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行动计划,将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和整治项目层层分解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按照序时进度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同时,办公室要加强督查考核,并及时进行通报,年终要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